有關於房東出租房屋,房客想申請租屋補貼!請有經驗房東大大協助!!

小弟目前有一間小小公寓,目前出租中!
這間房子是我跟我老婆自己辛苦賺錢存錢買來的!(100%自己出資 無靠爸靠媽 房子總價很低!)
小孩還小需要我爸媽帶 因此目前住在我自己爸媽家,順便請它們幫我帶小孩!!
-------------以上是小弟概略簡介----------
房客是一家四口,目前只有爸爸賺錢 媽媽在家帶兩個小孩
每個月辛苦賺錢養家!
當初房客問我們可否遷戶籍 給小孩念書!

我是第一次當房東 想說給房客方便 就給他遷戶籍進來了!!

目前房子稅率屬非自用住宅!
(房屋稅+地價稅 非自用稅率 每年約六千塊!目前還可以接受..)

這個月房客說想申請住宅租屋補貼 問我可不可以!!

想請問版上有經驗的房東大大

小弟目前是有想要提供給他申請

目前僅知道
1.綜合所得稅會提高!(因為每月租金變成收入網上申報了...)
2.日後若房客不租 國稅局仍然會認為該房子屬出租!

另外 針對於稅的問題 現在我只有查到
住宅法 第15條 第16條 有可以提供優惠!!
-------住宅法法條---------------
第十五條 住宅所有權人將住宅出租予依本法規定接受主管機關租金補貼或其他機關辦理之各項租金補貼者,於住宅出租期間所獲租金收入,免納綜合所得稅。但每屋每月租金收入免稅額度不得超過新臺幣一萬元。
前項免納綜合所得稅規定,實施年限為五年,其年限屆期前半年,行政院得視情況延長之,並以一次為限。

第十六條 公益出租人出租房屋之土地,直轄市、縣(市)政府應課徵之地價稅,得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
前項租稅優惠之期限、範圍、基準及程序之自治條例,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定之,並報財政部備查。
第一項租稅優惠,實施年限為五年,其年限屆期前半年,行政院得視情況延長之,並以一次為限。
--------住宅法法條---------------

不過實際上 在每年申報 是否有什麼特殊需去注意的地方?
透過自然人憑證申報 會調的到資料嗎?還是需要親自去現場填寫資料!?

小弟因為想說體諒大家都是辛苦賺錢 是想提供他申請
不過看了催媽媽基金會針對稅的解釋 越看越不清楚 一整個感覺很麻煩0.0

想請問有經驗的大大 如果房客申請租金補貼 想當愛心房東 是否非常非常麻煩
另外 稅金會差多少? 依照住宅法稅率減免 之後申報所得稅 都要親自跑嗎?
最後重點 國稅局是不是一定會來找麻煩!?
每月租金57%才會認列所得,所以並不是100%去計算。但是如果你是配合政府方案的話可以再去各縣市政府詢問更詳細的喔^^

rockbox wrote:
小弟目前有一間小小...(恕刪)

前面都可以省略,不管有沒有長輩買單,那不是重點,,
房客原本就可以申請租金補助。和房租扣抵。
房東原本就應該報稅。

有影響的是,房東原本的所得稅申報稅率!!!
目前法律規定,房租收入57%需要報稅,

其實,你的房子,房屋稅才6000多,房子就不會很大!!!除非你的所得稅原本就很高。不然影響不大!!
8000X12月=96000X57%=54720要申報的稅!!

如果房東的稅金很高,其實政府補助的租屋補助是固定的
台北市最高,也不過就是每月補助5000元,讓租客申報的時候參考這數字就好了!!!!

政府規定房客租金申報,一年最高也就是12萬!!!!
講白的就是,簽合約的時候,就說清楚,報稅的時候不要超過某個數字!!!你爽我爽,大家都爽!!!!
多報對房客也沒好處!他又退不了稅!!!!!!
房客多報房東就漲房租,這不是相對的嗎!!!
人有三種贏家模式無法複製: 別人的出生。 別人老爸有錢。 別人有遺產繼承! 別把老輸當老師

大火快炒 wrote:
前面都可以省略,不管...(恕刪)


感謝大大的指教!

小的目前考量房客一人賺錢養三人
(就我了解 他一個月才三萬多 養這個家很辛苦!)

給他申請租屋補貼 也是想說他這樣可以比較好過!!

目前還沒有考慮給他申請補貼後要漲房租!

如果要漲 也要考慮它申請跟我稅金兩者相加後 是否他那邊還有多!

要漲 只要在我還可以少部分負擔的情況下 我還可以接受..

大家都賺辛苦錢!

如果他申請補貼 我吃不消 要漲他房租 對他來說 亦不是件好事!

所以想詢問有經驗的大大!

除了上述應注意的事情 還有沒有沒注意到的!!
樓主這心態是對的!是個好房東,也希望你的房客也能讓你放心!不要像別樓的某蒙古人,只想怎麼坑人!
樓主這心態是對的!是個好房東,也希望你的房客也能讓你放心!不要像別樓的某蒙古人,只想怎麼坑人!
可否請問樓主後來的情況如何?謝謝

rockbox wrote:
小弟目前有一間小小...(恕刪)


我也想知道後來怎麼了。

小弟我目前也有一間公寓出租給一個小家庭。

去年九月時該房客問我能不能讓他辦理租屋補助,我同意了。

今年一月份時通過了,我租他9500元,他申請到了4000元的租屋補助。

其實稅金的部分我不是很在意,如果真的政府要我繳稅的話,我可能再向該房客要就好了。

畢竟他原本租一個月9500元,後來變成了只要一個月5500元,那怕我一個月再跟他多收500元,他還是一個月省了3500元,不是嗎?

只是這個部份要在房客申請補助前先跟他說好就好。畢竟是補助的錢,其實對大家都好。


各位大大先進們好

我家也有碰到如上的問題

家母有一房子在桃園,出租給一父女,家母考量只要房客支付房租穩定就好,所以出租金額都比一般市面承租價格低許多,結果今年在續約後,房客要求重新簽約,說他女兒要申請房租補貼,這一下可難倒我們了,因為此房子是哥哥的名字,因為我去爬了許多文章,感覺房東為了
他們申請的這一年補貼,可能以後年年都會被國稅局認定此屋是出租屋,而且在申報上也會多了稅金申報,想請問大大們,正確的計算方式到底是如何? 還有會面臨的問題是如何? 拜託有經驗的大大給予協助

ps. 我們是五十坪大的房子 ,年初才調成月租13000 (管理費還是我們自己付@@)
ps. 本來是一父女住,我們也保留一間房間作為原本的東西存放區,結果某次弟弟去看,聽說那間的東西全都被搬出來和室放,也就是說他們沒有知會我們擅自將房間的東西挪出,這點說實在讓我很OS)
王霈潁
請問您是位於哪個縣市呢?50坪13000😱😱😱
msmi wrote:
各位大大先進們好我...(恕刪)


房東拿到的租金收入是併入個人所得稅申報,
個人所得的稅率依收入的不同有不同的稅率,
有5%,12%,20%,30%,40%。

很多房東為什不願意讓房客申請補助這些的,最怕的就是會被查稅,
重點是,假設國稅局懷疑發現你們之前逃漏稅要追溯你以往... 那就好玩瞜~
你之前的沒繳的可能都會被要求被查

所以有很多房東情願叫申請補助的房客滾也不願意承擔這風險...
自行判斷了 @@ 當然還是有房東願意讓房客申請補助啦,
只不過稅的部份就是有報有填那房東就要承擔... 這就看你們自己定奪...

國稅局有級別
https://www.ntbt.gov.tw/etwmain/web/ETW118W/CON/2074/5702201758651492080

房子是你哥的,所以是算在你哥個人所得,最好問你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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