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剛處理好吃悶虧的事情對於建設公司沒什麼意見對於代銷公司意見很大急於成交不把權益告知購買人玩弄文字遊戲沒有購屋經驗的我們傻傻的簽合約殊不知有所謂的小紅單以及契約審閱看屋到簽約才兩次且24小時內就要取消被告知無法後來約談對方還告知她們做事都是如此很霸氣的告訴我們要告你們就去告我們有強大的律師團並且要沒收訂金及簽約金以及要賠償房價15%等等不過也好家在有很多不符合的皮漏最後自己爬文上去消費者保護去申訴順道一提消保官就是論事不會偏袒誰只要自己這邊站得住腳就不用擔心其他的了這一件事讓我上了一堂很深刻的課
正所謂「人心不古」~現在有些人為了賺錢不擇手段~吃相極為難看這些人心中應該沒有禮義廉恥這四個字吧在下就住在距離超級城市建案不到500公尺處當年買的是「新成屋」中的「實品屋」買屋前只在附近看了一下周邊環境之後實際看屋,覺得很滿意,當天直接簽約下訂當時是第一次買屋,其實啥也不懂售屋小姐說啥就照辦,然後就這樣住了 10 多年了房子基本上沒啥問題如果是現在買房子,我想頭應該很痛吧相較於當時買房,現在多了一些知識與常識應該會更小心謹慎,同時也更必須防範不良業者的坑殺蠻懷念以前單純善良的年代~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