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來了:最近看到一間屋主自售的房子一間五層樓的三樓,約莫40坪左右,28年的房子,內裝老舊,須重新裝潢,屋主自售,開價每坪15.5萬,在北縣中和市巷弄內。剛好有朋友在銀行和仲介公司上班,所以就打聽了一下行情,得知成交價約莫12-14萬/坪,想說先開個價,再跟屋主喬。第一回合:我開12萬,屋主有些不願,表示最低是15萬。想請問有經驗的大大,我這樣開是沒有誠意的嗎?還是有更好的方式?或是直接同意他的價錢才是有誠意嗎?第二回合,我還要再去談嗎?怎麼談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