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n886123 wrote:在台灣租房子選房東...(恕刪) 不能同意更多...小弟前陣子租的套房馬桶漏水因不是漏出來外面完全看不出異常後來水公司通知用水量超過200度才知道結果3000多的水費房東本來說一人一半後來改口說都要我出很不想付但押金在房東那邊拿不回來的話虧更大不過好房東也不知道怎找之前在找時有些還問能不能看完就決定
jakesinnsen wrote:但每次看房, 房東都只給7天前搬入的才可看..(恕刪) 你的意思是指 看完屋 一周內簽約搬入吧?我是房東 我當然會希望租客看完後立即簽約遷入!我是房東 我的房子刊登出租 3天內就能出租成交!我是房東 我為何要接受 一個看完屋然後不知何時才能簽約搬入的看屋申請呢?
米田共青 wrote:你的意思是指 看完...(恕刪) 也沒這種規定,只要房子還沒租出去,房東應該都歡迎任何人來看。看完如果喜歡才會討論何時簽約和入住,那有人還沒看就先說看完要七天內簽約入住?連看不看的上眼都不知道?另外,有喜歡的最好也要盡快和房東簽約,房東考量的是縮短空屋的時間。如果喜歡又不盡快簽約或入住,就要看在簽約前是不是有別的租客搶先一步了。
米田共青 wrote:你的意思是指 看完你的意思是指 看完屋 一周內簽約搬入吧?我是房東 我當然會希望租客看完後立即簽約遷入!我是房東 我的房子刊登出租 3天內就能出租成交!我是房東 我為何要接受 一個看完屋然後不知何時才能簽約搬入的看屋申請呢?...(恕刪) 鴨霸, 連談都不能談, 這種房東以後也不會好溝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