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問各位大大


小弟家中賣房會有400萬但是是媽媽名下


但要再用這400然後用我的名字在別的地房買房


請問可以把400直接轉到我戶頭買房嗎?


會有超過贈與220然後被課稅的問題嗎?
那要避免被課贈與是不是就一定要分兩年給這400萬呢?


感謝各位大大為小的解惑
老人911 wrote:
想問各位大大小弟家...(恕刪)


請媽媽領出來 你再拿去付

分兩年好像 不然就是請媽媽買
用貸款買房
頭期自備款不超過220萬,其他貸款
第二年再把剩下的(不超過220萬)還清
結案!!

老人911 wrote:
想問各位大大小弟家...(恕刪)


現金直接贈與方式做為購買該房屋之價款證明

最高贈與額度就是400萬元

而且不需繳納贈與稅

你過戶時問一下代書

他們應該都知道才對
感謝哥~~
黑羽斷翼 wrote:



現金直接贈與方...(恕刪)


黑羽斷翼 wrote:
現金直接贈與方式做為購買該房屋之價款證明
最高贈與額度就是400萬元
而且不需繳納贈與稅


這真不知道哪來的金額?????
父母2人那也是440阿!!

網路真可怕!!
JIN DER LAND OFFICE

JINDERLANDOFFICE wrote:
這真不知道哪來的金...(恕刪)


網路真的是...
倒不如直接去問國稅局!
請媽媽轉200萬到爸爸戶頭

再從爸爸媽媽兩個人的戶頭各轉200萬到你的戶頭

就沒贈與稅

JINDERLANDOFFICE wrote:
這真不知道哪來的金額?????
父母2人那也是440阿!!

網路真可怕!!(恕刪)


如果稅法有改過..那就當我沒說吧

父母..說真的..你喜歡就好..

旦如果不方便用錢的方式贈與..



最佳的方式是贈與房屋

因為台灣的房屋認定價永遠小於市價

請母親拿400萬買下房屋..現實上房屋現值認定價可能一半都不到..

那就直接把房子在贈與給子女就好

會比用錢在那送來送去快




黑羽斷翼 wrote:
如果稅法有改過..那...(恕刪)



贈與房屋日後如想出售會有房地合一稅的問題

沒換屋打算的是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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