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在竹科上班,2017底在竹北六家國小旁買了間房子,原先要自住,也花了一筆錢裝潢,但家人住不習慣,又回台北市,現在房子空著...
房子總價約1400萬+100萬裝潢,總共花了約1500萬
請問大家會如何處理這樣的問題?會"出租"還是"出售",小弟很苦惱...
因為房子還有貸款(1000萬),所以三年內不能塗銷(會罰違約金約20萬),這邊的租金大約2.5~4萬間~
薪水部分是可以負擔生活開銷跟房貸,幾年內不會有資金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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