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簽約後,原屋主還能進去使用嗎?

請教一個問題
小弟在8月17已與原屋主簽約房子
因為某些因素,我們也答應延後到10/1再交屋,賣方一直強調現況空屋,
(房子是去年蓋好的新成屋)
雖有搬入一些傢俱,但保證沒使用過。


所以當初因為這樣價錢也很硬不給談,但就在昨天我要求因為近日連日大雨,想過去看看屋況,沒想到一進屋卻發現有人在裡面吃東西看電視?


現況空屋?保證沒住過?
請問這種情況我該怎麼處理。
謝謝大家。

感謝大家的回覆,看了大家的回覆之後,在這邊補充解釋幾點
1.我是請房仲帶我去看屋況的,所以簽約後我並沒有拿到鑰匙,只是擔心下雨會不會有一些問題,如果有的話想盡快發現並做處理。
2.在裡面的是屋主的兒子,說是屋主也不知道他過來這邊,不然我都說了我今天要過去,理論上應該也會刻意迴避一下?
3.裡面有部分家具,就電視、沙發、桌子這樣,沒有其他的東西,跟第一次來看屋的情況是一樣的。
4.之前看屋的時候是有看到浴室的一些水垢,覺得可能有使用過。
以上補充。
如果還沒過戶都還不算正式交屋喔
謝謝你。不過對方當初一直跟我強調是現況空屋,一直不願意承認有使用過或住過,這樣一來說實在的可談的價錢空間就有差了不是嗎...唉


adfb wrote:
如果還沒過戶都還不算...(恕刪)

AwesomeAwesome wrote:
謝謝你。不過對方當...(恕刪)


合約拿出來看

有限制簽約後到過戶前禁止屋主使用嗎

沒有限制的話。。屋主有權進入使用

如果你真的認為有損失。。或是有其他爭議。。上法院去吵吧



AwesomeAwesome wrote:
我們也答應延後到10/1再交屋,賣方一直強調現況空屋,...(恕刪)

跟賣方溝通看,若無大礙就要求賣方降點價錢當是租金
簽約歸簽約
重點是錢繳清給屋主了嗎?[還沒繳清前房子就不是買方的]
還沒有繳清給屋主之前
還沒有正式點交前
買方沒有權力主張甚麼
我知道這是一種感覺
如果是我我也跟
謝謝大家的說明,我知道還沒交屋以前也不算是我的,但重點是賣方強調「現況空屋,從來沒住過」
說真的我沒看到的話我也就信了,但是直接在我面前這樣,什麼意思!?有用過的東西跟沒用過的東西感覺就是有差啊.....
你沒在契約中要求
對方這麼做我不覺得有什麼不對耶...
AwesomeAwesome wrote:
謝謝大家的說明,我...(恕刪)

AwesomeAwesome wrote:
請教一個問題
小弟在8...(恕刪)

合約只要沒註明,在約定日前你就不能限制原屋主能不能進入房屋,這就是上了一課,不要相信空口說白話,白紙黑字才是有法律效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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