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3/13死亡!但他跟外遇共同持有透天一棟,並由他辦理貸款!現在該怎麼辦?

我爸爸外遇離開家10幾年
突然前陣子因病死亡
但現在要辦理繼承時發現
他在恆春與外遇共同持有透天房屋一棟
房貸則是由他的名義去貸款的
貸款金額有兩筆
一筆一百多萬一筆四百多萬
房屋市值不確定應該頂多在8百-1千萬吧
地點是恆春郵局的對面
而且他還跟兄弟共同持有建地400坪
原本應該是1/4的持分
但伯父們都有蓋房子在上面
只有爸爸的部分沒有蓋房屋

我這樣要拋棄繼承,還是限定繼承呢?

如果繼承那棟房子
貸款會變成我跟妹妹要負擔嗎?
對方共同持有人就都不關她的事嗎?
還是我可以選擇就只有該棟房屋放棄繼承呢?
另外,伯父們共同持有的建地
房屋不是我們蓋的
會也要繳房屋稅之類的嗎?
再拜託大家幫忙解答
感謝您們!

魏亞貞 wrote:
我爸爸外遇離開家10...(恕刪)


直接拋棄繼承。
tany3472 wrote:
直接拋棄繼承。...(恕刪)

要去辦理限定繼承
魏亞貞 wrote:
我爸爸外遇離開家10...(恕刪)


爸爸負債大於財產就直接拋棄繼承吧

但是依你說的可能資產大於負債
可能要好好算價值一下
除了房子共同持有會被外遇對象分產
包括共同持有的土地兄弟有沒有計畫賣出
或兄弟收購父親持份
不然繼承後,沒現金清償負債也沒用
限定繼承欠錢,都在外十年了,你很清楚所有債務狀況嗎?
別辦了跟沒辦一樣
應該先去申請財產總歸戶 看你爸爸還有那些財產 算看資產有沒有大於負債。跟他同居人談 房子過戶給她 貸款人換她
最好找專業的代書資詢看看 比較妥當
魏亞貞 wrote:
我爸爸外遇離開家10...(恕刪)


繼承啊!!! 按樓主說法..
繼承後貸款就不還,接著銀行會拿抵壓品法拍,拍個800萬,清償完還有300萬可以對分.
另外還有一塊1/4持分地,怎麼算都是賺.
恩 繼承不繳 的確比較好

不過那是不得已的方法

建議和對方商量賣掉 不行 就讓對方繳貸款


還是要看對方當初是有沒有當保證人

如果有她才會緊張 
樓主好 您的問題給您建議
1.目前看起來資產大於債務,沒有辦理拋棄繼承的必要性
另外現在民法繼承屬於全面限定繼承,若你擔心有其他債務,也可以去做陳報遺產清冊的動作
2.共有1/4土地被拿去蓋建物
先看地上建物有沒有被地方稅務局設房屋稅籍,有的話要先知道納稅義務人是誰,沒有你爸的名字的話,也不會有房屋稅的問題
3.房屋貸款部分
建議你先請謄本出來確認,一般來說若是銀行借貸不太會只設定1/2的持分,你把謄本請出來確認比較清楚
4.拋棄繼承是權利、義務一起拋棄,不能只拋棄一部分
5.繼承該房屋的話,有貸款部分也有義務負擔,畢竟你說當初父親是債務人,依法當然由繼承人一併繼承

依你所陳述的內容,我個人建議找個專業人士跟你當面解說會比較清楚
分兩個部分,
1、你爸爸共名的房子,
2、親戚共有的土地持分,

先釐清你爸爸的資產,是正大於負還是怎樣,
例如;房貸總共貸多少錢,分幾期,每個月還多少,對方是否有繳?
如果你能拿到你爸爸的繳款證明,如轉帳明細,可以請對方搬走。
當然對方可能會拿她擁有房子一半的資產為由不搬。
接著你可以要求對方把你爸爸一半的持分買下,當然,我想對方應該不會拿錢出來,
你可以先不繳水、電等費用,先讓他斷水斷電,
最後再用不繳貸款,讓銀行去催,等手段,逼對方出來談。
最後不是你買下她的持分,就是她買下你的持分。

土地部分,房屋稅肯定是不用繳的,你們又沒住在娜,
且房屋的所有人跟你們也沒關係,但是地價稅、土地增值稅是要按照比例分攤。

今本上我是不太相信恆春一棟一千萬的透天容易賣的出去,
就算是路邊的店面好了,假設一坪15萬,不過66坪,
一層樓33坪,就只有2層樓,一層樓如果22坪,那就是三層樓。

chih0106 wrote:
要去辦理限定繼承...(恕刪)


辦理限定繼承+1

以持有的土地建物價值來看

應該為正數

只是後續如何釐清責任義務...要傷不少腦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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