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決信義房屋商譽受損,好房網敗訴

恭喜好房網被法院判決違反公平法,包含違反公平法24、25條
然後也被認證好房網跟永慶房屋的關係
一堆不實報導的打手不意外

法院判決信義房屋商譽受損 知名房產媒體敗訴

日前,信義房屋控訴知名房產媒體好房網因發表損害商譽之負面報導,一狀告上法院,近
日台北地院認定好房網發佈之負面報導對信義房屋商譽有損,宣判好房網敗訴,要求將相
關文章下架,並判好房網及其總編輯需連帶賠償。

大法官釋字第689號解釋強調,為確保新聞媒體能提供具新聞價值的多元資訊,新聞自由
是不可或缺的機制。而新聞採訪行為,作為提供新聞報導內容的資訊蒐集、查證行為,應
為新聞自由所保障的範疇;但是當商業言論涉及虛偽或可能誤導的訊息時,其範疇會受到
限制。而在今年6月,憲法法庭的「112年憲判字第八號」判決,則是揭示假訊息不受憲法
言論自由保障。

對此,法院認定好房網在沒有盡合理查證義務的情況所做之報導,對於信義房屋也有不平
衡報導之處,使得信義房屋之商譽有所侵害,更明確認證「好房網與永慶房屋間關係密切
」,包括好房網法定代理人林淑貞即為永慶房屋法定代理人、創辦人孫慶餘妻子,且永慶
房屋大多數股份為多家法人所持有,這些公司法人的法定代理人均為孫慶餘或林淑貞,可
見「實質控制永慶房屋者仍為孫慶餘、林淑貞夫婦」,而因永慶房屋與信義房屋具有競爭
關係,好房網的行為即同時違反《公平法》第24條。

此外,好房網將前述對信義房屋之負面報導,以購買google關鍵字廣告進行投放,無助消
費者獲得更充分正確資訊及降低搜尋成本,法院另判決違反《公平法》第25條。

事實上,企業跨足經營媒體的例子,在國內外都很常見,也並未違法。好房網此次被信義
房屋一狀告上法院,根據裁判書內容,關鍵原因就是沒有合理查證且屢有不平衡、不客觀
之報導,對信義房屋商譽造成嚴重影響。

法律專家也呼籲,網路社群的力量日益增強,媒體報導時,應遵循法律規範,避免不實報
導,以免侵害他人權益。
恭喜信義房屋
好房網大家都知道是永慶房屋打手
現在總算是被法院認證
言論自由?民主社會?笑死,去和那些被騙的消費者說吧!無良的財團
地方法院而已賠償個鳥蛋,當對方不會上訴喔,真是有夠低端
新聞一出來就貼,工讀生加班辛苦了,繼續告吧,再多訴訟,也不會改變信義房屋在民眾心中的黑心形象
永慶網軍上工囉!一起出來幫永慶打手好房網洗地

上面3個幫永慶講話的帳號都同一天註冊,有這麼巧的事?
積分還這麼低,連演都不演了,直接擺明就是網軍?



Trillionaire2020
養網軍也可以創造就業啊,台灣GDP up up up,房地慘 up up up [^++^][^++^][^++^][^++^][^++^]
我看到的就是信義房屋七連敗
Trillionaire2020
狗咬狗.........[鬱卒][鬱卒][鬱卒][鬱卒][鬱卒]
gkc
笑死~匯流新聞網.搜永慶都是好的新聞.搜信義都是壞的新聞,懂得都懂,cherrs~
帝愛集團的姐妹企業,剝削人民勞動的黑心企業,炒房賺差價的慣犯,
被騙的冤魂會在地獄裡和周俊吉討回來的
你信義集團就最客觀 看看在品觀點謝的那些爛新聞假新聞 還好意思告人 他媽的要不要臉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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