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親戚就會彼此互相關照,按照您的情形來看,你把親戚當人看,對方把你當柿子看。何苦呢?把這情形告知家族有威望的長輩,請長輩協調看看,就算撕破臉,家族也知道理虧的是您親戚。請你跟母親溝通,她的心態是好的,但用錯地方。
我想到更惡劣的方法因為他沒有建照也是違建所以鐵皮屋部份無法證明所有權人會由原地主有所有權以下為惡劣方法1.直接拆除鐵皮屋看妳親戚要怎麼告理論上連告都告不成2.直接投訴到縣政府拆除大隊出據土地所有權申報危章建物侵佔土地這種二話不說就會排單來拆的1的方法速度比較快2的方法速度慢但有政府執行有一定的背書層面跟沒產權的人告你嫌時間太多喔?
破曉之光 wrote:我想到更惡劣的方法因...(恕刪) 直接拆鐵皮屋別人占有的地上物沒經過法律程序你一拆下去肯定會被告不要亂教別拆到一半別人報警拆不成還要被告毀損罪到時候反而要賠別人錢叫縣府來拆除非是會危害他人住戶的安全或者八大行業~不然申請要非常久的時間而且拆除的費用倒時候還要土地所有權買單
跑龍套也要找些專業的 wrote:直接拆鐵皮屋別人占有...(恕刪) 請問,如果是數十人共同持份土地,但其中一人長期占用全部面積,可能超過十年了,並蓋了鐵皮屋使用,這種案例的佔用者最後也可登記地上權嗎?
亮哥+ wrote:請問,如果是數十人共...(恕刪) 登記地上權是保存登記它有合法建照有許可嗎?沒有要怎麼登記就算有的話要用時效取得地上權登記雖然有這法條..所有證件都有備齊但是你要知道現在公務人員很怕死能不能讓你登記還是個問題他們怕登記完後給你出現個程咬金來提告公務人員最怕遇到糾紛被捲進去最終還是要用法律途徑來解決所以法院是在處理你無法處理的事情有判決書~管你是什麼機關還是要照判決書辦理
有聽說這樣做過的,房屋、土地...被親戚占用或是住不用錢,後來事主心一橫,把地便宜賣給朋友,朋友辦完過戶就一切照法律途徑,親戚來吵鬧,事主直接兩手一攤說已經賣掉了無法管,等處理完後,再原價買回,不過當初有隱埋朋友關係,只說是缺錢賣給陌生人~~~
去分界確認一次吧..確認完 地界樁打下去..對方想說也沒得說..別再由你媽咪出面..換黑臉的出面.或找第三親戚跟他說一聲...要跟他要地租..限期返還...不過通常是還有細項在裡邊的啦..因為敢長期佔用應該有合約 如果沒有 那你就得硬起來丟存證信函了..真的不行過戶到年輕人名下.別讓老人家為難.年輕人做事比較乾脆跟狠的下心..最後不行賣出給第三人即可..收到錢又不用管太多 丟給代書或房仲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