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aiend wrote:
因為台北市政府在美和...(恕刪)


按照你的這個邏輯論述,美河市的居民(所有權人)跟台北市政府(擁有部份產權所有權人)在討論他們的產權怎麼使用⋯⋯旁邊的人在喊什麼燒???
有一點我是同意你的說法⋯台北市政府應該依法行政。關於「社會住宅法」裡面社會住宅有一定的規範跟定義,有空去了解一下吧!現在台北市政府官員已經不再用「社會住宅」而改稱「公共住宅」,是什麼道理???
無法同意某些住戶將社會住宅視為洪水猛獸,台北市政府應該做的是法源依據說清楚,管理辦法跟細則則是要跟住戶溝通,畢竟這是柯p重要的新政策,也想要能推動成功吧!!!至於像台北市都發局長的那種情緒性發言(失言)就大可不必了~~~~~咦?對了,社會住宅怎麼是都發局在主導呀?
酸民:這些人太過分了 住社會住宅難道不是人嗎 憑什麼剝奪人民居住的權利 真的是自私的天龍人

請問 您有房子嗎???

酸民: 有阿

那社會住宅蓋到你家旁邊 或是 樓上樓下改為社會住宅 好嗎

酸民A:我 不 要

酸民B:沒差 我又沒買房子
wei32 wrote:
酸民:這些人太過分了 住社會住宅難道不是人嗎 憑什麼剝奪人民居住的權利 真的是自私的天龍人

請問 您有房子嗎???

酸民: 有阿

那社會住宅蓋到你家旁邊 或是 樓上樓下改為社會住宅 好嗎

酸民A:我 不 要

酸民B:沒差 我又沒買房子


你怎麼把大家的心聲講出來了



我覺得應該辦個全國民調
看哪裡的住戶願意讓社會住宅蓋在自家隔壁
只要有超過7成的居民同意的地區
就把那塊土地徵收 然後蓋在那裡
房價漲跌
對自住客一定有差
怎麼一堆人說沒差
100萬買 現在剩50萬
你心情會好嗎?
100萬買 現在市價變200
你每天不會爽死嗎
你不會告知親友我有200萬身價嗎?
懶人國 wrote:
房價漲跌對自住客一...(恕刪)


自住一定有差

只不過每次仲介口中說 自住沒差

這時發生這種事時又在說自住有差

結論就是不管是不是自住

買房時就用力砍就對了

另外為什麼政府開發週邊環境讓100萬的房變200萬是可以的

然後政府新政策讓100萬的房變50萬的房就不可以?

說穿了人性就是貪 XD
hungyuwang wrote:
自住一定有差只不過每...(恕刪)

照顧年輕人也要同時興利 這樣才可以稱為好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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