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出租的房屋,房客突然說不租了,那押金要如何退-6/17更新

如果結果房客是因為找到另一個房子他覺得更適合承租的呢 ? 可能我比較不相信人性吧.....
如果可以證明他們買房子...我會願意只扣半個月押金 這樣子 我也沒有全部都沒有...對方損失也不大吧
扣一個月租金+1

其他全退


本幕方陣 wrote:
所以他們5月23就...(恕刪)
想起年輕時手頭很緊時確實不好過,重新找房客即可,押金就退了吧。
收一個月租金,兩個月押金酌收半個月。這會是我的作法。
都有錢買房子了,房客自己違約在先,依合約精神就是押金全扣~ 如果什麼都不照合約走, 那這世界還有王法嗎!!
台灣還是個有人情味的地方,
也祝福樓主能順利找到下個房客~
看很多回文的我真希望大家都是房東

我遇到很多房東,光是合約起始日和搬入日就不可能讓我超過半個月
大部份的只給2~5天,樓主給了半個月的時間才算合約很仁慈了

但相對房客隱瞞在找房子的事實,讓房東無心理準備,這點不尊重房東

或許大家認為買房子是好事,就好聚好散做個人情之類的
但我覺得這是房客本身的問題,如果他一開始簽約不用拖到10號才開始算
那房客倒是沒問題,因為他是真的看到喜歡的房子可以買(買房很多時候就是運氣運氣),
但他拖到10號,卻15號就說買到房子,就算真的是買房子,他也是沒信用的人
這表示他原本已經談得差不多了,甚至打算合約起始之前就可以搬走,那不就什麼都不用付?

所以建議至少扣1個月押金和租金,人的信用可不只值這些錢
是我的話會全退,反正房客到時候再找就好,主要是想避免一些不必要的爭執


e5675672000 wrote:
謝大家的意見


應該是選擇退押金給他了,租金一個月就不退了


很合理,祝您趕快租出去!!

e5675672000 wrote:
房客5月20來看,...(恕刪)

遇到一個就累了
遇到好機個才慘
winner winner chicken dinner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14)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