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810202O wrote:
這跟丈母娘原本的房子.是不是買到好價錢沒關係
而是丈母娘有買房
第二代居住條件比較穩定
第三代也可以一起住(外孫)
結論還是回到原點:有房
如果我沒有誤解你的意思, 681你是否太執著在傳統上定義的有【房】【不動產】,如果依照標準的定義,我岳父母家並不算有房,因為該址也只是地上權個案,只是地主是政府比較穩,房子是給人住的,有個樹屋、搭個帳篷住在山洞算不算有房?全蒙古最有錢的蒙古包內都是金飾算不算房? 住在莊園城堡算不算有房?
當然背後衍生的含意是
你可以【住】的地方有沒有辦法穩定、穩定度高低強弱在哪邊,會不會今天住明天就被人趕走了
如果要嚴格來說
這世界有那個地方是絕對穩定的,地能穩定,政府都不一定能穩定了,人能穩定嗎,半年前,你要我寫這輩子最不可能來服務的地方是哪裡,可能就有屏東,對我來說和火星沒有太大差別
回歸到住的選擇
可以用租,可以住公司提共的宿舍、可以用買的,可以借住親人家
岳父母家可以定義是有個穩定度高的住的地方
並不是和現在建商、投資客鼓吹的,就是要買下房子的地上權含土地
這也是現在大家被洗腦很嚴重的,因為房產是=耐久財=可增值的投資標的
如果有人可以便宜租你100年,但是不能賣,如同社會住宅一樣,我請問你這是不是符合你所謂的房,我相信不是,因為你的定義是要能轉手去賺差價的,還是我猜錯?
所以你想說甚麼,要不是我岳父母有買房,我夫妻倆不知道要去哪裡顛沛流離嗎是這個概念嗎?
嚴格來說,我現在名下是有房的,我奶奶死前有過戶一間上海的房地產到我名下近外灘,正四房,可是我享受不到,因為在我的認知上,這就不是我的東西,是我父執輩的財產,貪圖它我才是尊嚴掃地,而且匪區不也是只有地上權
我到現在只有去上海看過一次這間房子
我相信我這輩子也不會需要這間房
這間房對我來說一點溫度都沒有
你能不能理解我到現在的核心?
還是要繼續爭執在酸我住岳父母家,如果我不爭氣,不能和岳父一起吃完飯針貶時政、不能幫岳母做家事,不能每個月給他們足夠的費用
那我或許真的是個魯蛇?但是事實上,相處融洽,都快可以吵架了,要相處到一個境界,才能真正的吵架還回家的,我告訴你,以沒有血緣的來女婿說,並不容易
自己爭不爭氣絕對不是看你有沒有房,大家別有這個錯誤的觀念,拜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