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森房屋王應傑:社會宅千萬不能蓋....

Jackieup wrote:
面對不正常房價,就是因為薪水太低才會付不起!
其實去看看上市櫃財報就能得知,調薪根本不是問題,每年能付高額的股息利,人事成本才占公司多少??
是大老闆不想加薪,不是賺不夠加不了薪!

說直白點,政府不會讓房價跌的啦,要是房價跌,銀行業肯定慘,倒掉一半都不是夢想。
銀行需要長期繳房貸的奴工才能賺錢,房價掉一半,一堆人乾脆不繳怎辦?

問題是... 要做到調薪 難度比降房價還高啊...
現在政府一邊規劃社會住宅 一邊降息 棒子蘿蔔一起上
讓你房子跌1成 可能還有4成可以賺
頂多讓建商營造業房仲業的老闆嘮叨幾句 反彈不大

要是強制調漲最低薪資 那是成千上萬的企業主幹醮
慣老闆嚷嚷著政府逼他們出走 任性一點就乾脆收起來或者西進
到時候也會造成失業或者產業外移的問題...得罪的人太多了...
雖然拿到選票 但是流失有錢的客戶...不可能幹啊
這種嘴臉....

最討厭就是這種

明明是為了個人的利益,確說的好像自己是聖人一樣的˙人。
台北的公共住宅跟你們這些買不起房的根本一點關係都沒有
美河市49坪公共住宅租金5.1萬/月,而且還有排老條款
台北市新建住宅103.7.1號之後拿到使用執照的你們也租不起為什麼呢?
房屋建造成本大幅提高造成房屋稅動則十幾萬加上地價稅跟管理費一年隨便超過20萬
再來台北市三房兩廳的坪數以公設比35%來算坪數約50~55坪大約在4500萬左右加上一個車位總價已經到達五千萬左右
貸款七成每個月本利攤還18.2萬加上持有持有稅一個月兩萬好了,房東持有成本一個月20萬你覺得要租多少?
再來為什麼公共住宅對仲介有影響?
公共住宅只租不賣,仲介透過買賣交易抽取佣金,沒有交易的公共住宅表示降低市場流動率使得仲介收益受到影響但影響不大
jimmy55785 wrote:
台北的公共住宅跟你們這些買不起房的根本一點關係都沒有
美河市49坪公共住宅租金5.1萬/月,而且還有排老條款


不好意思...為什麼有47坪3萬8的不租 要去租49坪5萬1的啊?
一個月多花1萬3租那兩坪...那兩坪是風水寶地財神位? 還是可以做生意?


另外社會住宅沒有排老吧? 還完全相反...是一定要住老人進去
住宅法寫得不是很清楚嗎? 除非別有用心...不然這種事情不能亂講啊

jimmy55785 wrote:
台北市新建住宅103.7.1號之後拿到使用執照的你們也租不起為什麼呢?
房屋建造成本大幅提高造成房屋稅動則十幾萬加上地價稅跟管理費一年隨便超過20萬
再來台北市三房兩廳的坪數以公設比35%來算坪數約50~55坪大約在4500萬左右加上一個車位總價已經到達五千萬左右
貸款七成每個月本利攤還18.2萬加上持有持有稅一個月兩萬好了,房東持有成本一個月20萬你覺得要租多少?
再來為什麼公共住宅對仲介有影響?
公共住宅只租不賣,仲介透過買賣交易抽取佣金,沒有交易的公共住宅表示降低市場流動率使得仲介收益受到影響但影響不大

另外...有能力買5000萬房子的屋主應該很少會拿來租人吧?
就算有...是有幾個人租得起? 結果就是擺著沒人租
然後大家繼續花3萬多租總價2000多萬 室內3~40幾坪的房子(一樣三房兩廳)
對租屋市場有影響嗎? 好像也沒有啊...
王董怕賺不夠,但王董不說…

仲介不愧是炒房禍首之一!
人不要意識形態,要有獨立思考能力,地主跟人家合建,地主拿32%回來,你覺得合理嗎? 版上很多人都當過地主。你應該問郝龍斌簽這種什麼約?當然不能老跟美河市比,市政府只拿價值10多趴東西回來那種,總不能老是比爛。把政府搞得越來越窮,再來跟市井小民拔毛搶錢。

柯P算是收爛攤子,他排除萬難去討多一點回來,又不是放在自己口袋,也減輕市民負擔,這種政策就該支持,而不是用意識形態蒙蔽自己,看顏色說話。

現在營建景氣不好,不用擔心沒人敢玩,只是玩要玩合理,給合理利潤自然有人會玩。

至於像這種地主只拿32%回去的爽生意,我看我們都可以在這揪團入股找專業人士蓋,那需要找財團。

ryanku wrote:
好像不是這樣
柯文哲「追擊潤泰」 內湖聯開案扣照不發
這種白紙黑字的合約都可以不認, 財團還敢玩嗎?..(恕刪)


科瑞岱爾 wrote:
市政府只拿價值10多趴東西回來那種,總不能老是比爛。把政府搞得越來越窮,再來跟市井小民拔毛搶錢。


有處長跟科長偽造鑑價報告,
讓市府又多損失了數十億,
應該是弊案無誤!

現在搜尋相關新聞都很方便,
前兩任首長只會推來推去,
一副事不關己的調調...

科瑞岱爾 wrote:
地主跟人家合建,地主拿32%回來,你覺得合理嗎? 版上很多人都當過地主。你應該問郝龍斌簽這種什麼約?...(恕刪)



那又是郝龍斌留下來的幣案嗎?

怎麼郝龍斌又沒事了

你覺得不合理嗎?白紙黑字都可以翻案,要不要上法院看看?
當過地主看不懂白紙黑字,也算奇蹟了

房屋信用保証基金 = 納稅人花錢擦屁股

修正銀行法第38條住宅貸款期限從30年改成40年 = 倒銀行不倒兄弟

善用蚊子館或聯開宅改建社會住宅 ... = 討厭的人客丟給政府

看鄉民大多能拆穿賣方說法,房市和仲介要保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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