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二成就過戶,買家人間蒸發,最衰賣屋遭詐1600萬


simplelife1224 wrote:
其他縣市人民表示羨...(恕刪)其他縣市人民表示羨慕


謝謝!

唉!不曉得好還是壞

有好有壞吧!

別忘了 90年後的房屋稅 現在我可繳得好心疼


從26000到 今年40000 _明年可能要到50000

不要再調了

我可要大失血了!
simplelife1224 wrote:
其他縣市人民表示羨慕

其他縣市有些也有,有些則無,應該全台灣普及。
知道異動的時間點,但買方過完戶當下拿著權狀正本跟民間貸款公司貸款,這對賣方還是沒有保障,
不知可不可以立法在過完戶兩三天或一星期的時間,確認完全沒問題後,才真正生效,
若期間發現款項有問題,如尾款沒有匯給履保專戶或賣方,才有轉圜或追回的可能,
否則一過完戶後,買方馬上去抵押借款,卻沒有支付該付的尾款,賣方只能欲哭無淚。
台視新聞報導: 已經11 位被害人向警方報案提告了.

這件事情,最大問題就是在代書和買方 疑似勾結,又沒用履約保證,賣方也不熟買賣流程

讓這起詐騙 能成功
合建都更不簡單,要事先好好談.出租房屋至少2個月押金+首月租金.千萬別變成不定期租賃.
591殺很大 wrote:
台視新聞報導: 已經...(恕刪)

不熟買賣流程還不做功課……
早點逛01就不會被騙了……
又傳賣房疑遇詐欺 竟是同位地政士經手
TVBS新聞 2018年5月15日 下午7:00

昨天報導,一名地政士遭指控賣房子涉嫌詐欺,今天又有新的被害人出現!求證警方至少有近10人報案,控告地政士和事務所詐欺各佔一半。這回受害屋主說原本說好6月尾款付了房子才過戶,他們有收了400萬,但事後請律師去查,卻發現房子在3月時已經先被過戶,而且還拿去抵押2400萬!

地政事務所正常營業,但又有人出面指控賣房疑似遇到詐欺,擔心房子被抵押後尾款收不到。一名沈姓地政士日前遭人指控設局詐欺,台北市大同分局接獲報案,一半控告地政士、一半則指控事務所。新北市這對夫妻今年想賣掉20多年的房子,透過仲介找來了買家,對方居然也是委託這位沈姓地政士。

投訴賣家:「在交易過程中我們都有提出質疑,可是仲介的店長都一直出來,還有代書都一直安撫我們說這個是OK的,包含履約保證也只是保護買家。

投訴人出面控訴,今年1月找房仲幫忙賣房,當時開出2200萬的價格,經過斡旋確定跟一位李姓買家交易,3月中雙方約好在仲介公司簽約,隔3天跟4月中收到總計400萬匯款,預計6月中交屋付尾款。但賣家透過律師查詢驚覺房子早在3月已經過戶,還被以2400萬元抵押,賣家懷疑自己落入陷阱,想找買家詢問,卻因為當初透過仲介聯繫,手上沒有買方電話、房仲還離職失聯,氣得直接報警。

投訴賣家:「發存證信函然後進行一些訴訟,我們是希望這個契約當然就是不存在,因為我們是被騙的。」

地政士遭到多人指控,台北市地政士公會介入了解,這名沈姓地政士去年10月新領證、隔日入會,5月初還有到公會辦業務,表現正常,但若遭到判刑就會除名。

台北市地政士公會:「這位是非常非常新進的一位業者,他的開業執照是在去年的10月17日才取得的。」

接連爆出買屋糾紛,檢警已經介入調查,雖然台北市地政士公會擔心是新成員、遭人利用,但最無奈的還是賣家,就怕房子賣了尾款卻拿不到。
目前履約保證有兩種,一是銀行的履約保證,只是幫買賣雙方代管這筆交易金,另一是建經公司的履約保證,除了代管買賣金額,更有代位求償的保障,所以下次買賣房子千萬要記住為了自身權益一定要做履保(手續費為成交金額的萬分之六,買賣雙方各半)並請指定建經公司的履保才更有保障
正確作法
賣方找信任代書並作履約保證保障買方
不必擔心代書跟買方一夥詐騙房子
買方有履保一定是等到整個買賣完成賣方才收到錢
vu84vu wrote:
又傳賣房疑遇詐欺 竟...(恕刪)

租執照給别人?

我是Peter wrote:
目前履約保證有兩種...(恕刪)


沒錯,銀行的價金保證 和 建經公司的履約保證是不同的

就我所知:

銀行的價金保證,並不負責代書那一塊,若像這案例,代書沒將尾款存入,銀行將可能不負責賠償

建經公司的履約保證,若代書出問題(如這案子),建經公司是要出來負責賠償.因為履保代書也是要事先經建經公司認證過
合建都更不簡單,要事先好好談.出租房屋至少2個月押金+首月租金.千萬別變成不定期租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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