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有實坪制且公設免費,才是揭露真實房價

dancingra wrote:
今天若你奮鬥 30 年,買下一間房想留給孩子,結果有人說要改法律定義,把你 30 年心血之中 7~10 年(公設 25%~33%)無償剝奪掉,讓你失去對其之所有權(與控制權),為了你的孩子,你要不要出來抗爭?這些人很多是跟你一樣的殷實勤懇的薪資族,可否因現在年輕的無屋族的一己之私,毀掉過去遵奉國家土地政策乖乖付錢置產的人,他們甚至花了一輩子養大孩子們,成為國家的勞動力,同時自己累得一身是病,這點您可以想一想。


法律不溯及既往。
大大您多慮了。
omniyeh
雨遮是附屬的,不登記不會有別人把它處分,侵害你的權益的問題。公設獨立出去,物權給了別人,問題就大了。
sunflower2251
雨遮不計坪不計價剛開始,過十年你就知道買家都會要求扣掉雨遮再算價錢,否則買新建案更便宜.
dancingra wrote:
我不明白這部分跟實坪(專有)有什麼關係?這似乎是在談建造品質與保固?而所謂綁住建商是指建商要來修理什麼漏水或磁磚不平一類?所謂實坪虛坪之爭,概指專有部分佔比過少引發購屋者不滿之事,是吧?


這部分在討論公設部分的登記,有大大提出外國立法例,但被罵得狗血淋頭。
在自由論壇討論一個研究案,原本就是不可能的事情。
dancingra
因為登記是我國國情,為民法所賦權益的實踐手段。被罵得狗血淋頭,可以條理分析是否罵得無理,斷不可以「心虛」、「有鬼」此等理由回應之,這不像真理愈辯愈明的作法。
lawtaipei wrote:
法律不溯及既往。
大大您多慮了。


每棟房子,未來都可能會賣,都是未來式。你到底是看懂沒啊 ?

到底懂不懂物權概念啊 ? 沒關係,你慢慢 Google,不懂就問 ?

我們也不是法律人,只是買東西之前,多查查,多看,就知道了,包括買手機,所以沒被騙。
lawtaipei wrote:
這部分在討論公設部分的登記,有大大提出外國立法例,但被罵得狗血淋頭。
在自由論壇討論一個研究案,原本就是不可能的事情。


挖靠 ! 你到底講不講得出來啊 ? 還說會被罵 ?

都直接問你了, 建商房都賣完了,依民法還可自由使用、收益、處分其公設,並排除他人之干涉,請問怎麼辦 ?

不要怕,你慢慢 Google。
omniyeh wrote:
"運維" 與 "所有",你在混淆甚麼 ? 這裡面還雜有 "保固" ??? 甚麼跟甚麼亂七八糟的。

哀 ! 乾脆直接問要改哪個部分。

中華民國民法 第 758 條 1. 不動產物權,依法律行為而取得、設定、喪失及變更者,非經登記,不生效力。2. 前項行為,應以書面為之。

公設若不要錢,那登記給誰 ? 所有權是誰的 ? 區權人,在沒登記之下,被別人拿走不動產物權所有權,在中華民國民法架構下,第 765 條,所有人,於法令限制之範圍內,得自由使用、收益、處分其所有物,並排除他人之干涉。

建商房都賣完了,還可自由使用、收益、處分其公設,並排除他人之干涉,請問怎麼辦 ?

你幫幫忙,一併想好這句怎麼改 ? 還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 ? 他位階高於民法嗎 ?

還國外法令嘞 ! 你看過中華民國法官宣讀英美法判案的 ?

你暱稱開頭是 law 還是 lie 啊 ?


若公設可以登記給管委會,是否能解決公設虛坪的問題?
但,若公設登記給管委會,政府要不要徵收房屋稅?若不徵收,地方政府願意嗎?若要徵收,管委會有錢繳嗎(理論上有錢)?此外,若大樓無管委會呢(某些小型大樓確實無管委會)?公設要登記給誰?
公設是不利買方的建坪,既不能居住又非專屬,還要清潔打掃,但沒公設又不可能(如走道/樓梯/電梯之類).
dancingra
這有點像公司(共有財產)是董事會(管委會)的,還是區權人(全體股東)的。公司很顯然是全體股東的,董事會只是受全體股東之託而為經營之事(當然可能有董事酬勞)。
guest2000 wrote:
若公設可以登記給管委會,是否能解決公設虛坪的問題?


不行,我記得目前於法是不可以的。應該是自然人與法人才是法律上的權利主體。管委會並不在內。

就己經說,實坪粉要搞就搞整套,先把整套法律想清楚再說。不然台北市府研究了半天是在搞什麼呢 ?
dancingra wrote:
今天若你奮鬥 30 年,買下一間房想留給孩子,結果有人說要改法律定義,把你 30 年心血之中 7~10 年(公設 25%~33%)無償剝奪掉,讓你失去對其之所有權(與控制權),為了你的孩子,你要不要出來抗爭?這些人很多是跟你一樣的殷實勤懇的薪資族,可否因現在年輕的無屋族的一己之私,毀掉過去遵奉國家土地政策乖乖付錢置產的人,他們甚至花了一輩子養大孩子們,成為國家的勞動力,同時自己累得一身是病,這點您可以想一想。

大幅更動?慎之。


老兄,我就說這孩子資質不夠,看不懂你說的,您老辛苦了。
dancingra
不要這麼說,我只是科普給更多人明白這到底在爭什麼..... 就像股市版永遠不缺「除息不應扣股價」、「歐美都不扣股價」這種完全不懂會計學理的蠢話[orz]
omniyeh
老哥您說話真的,"棉裡藏針"。
lawtaipei wrote:
法律不溯及既往。
大大您多慮了。



你永遠在逃避那些你不敢回答的問題

當你自己都沒辦法接受了

那你怎麼讓人家去接受你的主張
omniyeh
噯 ! 老哥,你看到有人去銀行轉帳,阻止他被詐騙,結果還被罵多事。
果斷點下去
對阿 這些都是老年人多
lawtaipei wrote:
這部分在討論公設部分的登記,有大大提出外國立法例,但被罵得狗血淋頭。
在自由論壇討論一個研究案,原本就是不可能的事情。



那一篇..能給網址或是轉過來看看嗎??

麻煩不要又縮了.
dancingra wrote:
dancingra
也許有點年紀的人講話不太順耳吧?坦白說我一直覺得我們是在幫年輕人,而不是在害他們;真要登記一事含糊弄過去,自己財產怎麼被玩掉都會不知道,多可怕.....



他們有財產可以玩掉嗎??


零不管乘上在多的數...得到的都是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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