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ngrisser1981 wrote:所以我才會認為,真的扯破臉,兩個人硬要來,在實務面上一定是房東吃虧先是罰錢,還要打官司,然後房子漲價又租不出去就算來黑的,把檢舉者打一頓,也是改變不了上面實質的損失 YES..簽本票........開玩笑的其實有些房東在簽約時會放大絕招叫房客簽本票,正面備註如果因房客造成財損時本本票才生效,嗯......報稅我聽到大多的模式都是會報稅...只是報多少 兩邊講好國稅局也不會查,房客也加減有的報...完全不報的太沒天良
合法报税 做堂堂正正的好国民 赶快矫正你的房东向我看齐 我每一间出租都有公证然后交税 还有健保补充额 当然我的租金都比隔壁邻居贵2-4成 那些想不交税省钱的房客我还不租呢 为了贪这点小便宜的人 肯定没实力 会有很高的概率拖欠租金kukoc123kimo wrote:看過這麼多的檢舉文,...(恕刪)
kukoc123kimo wrote:看過這麼多的檢舉文,...(恕刪) 可能我運氣比較好,遇到的房東都很客氣,而且房租又是我能接受的,我不會蠢到檢舉房東然後提高租金,也沒遇過惡房東讓我想檢舉他。看來樓主應該是跟房東相處不好想整房東吧,加油,希望你的身價能夠拼贏板橋大戶,我猜想那位大戶如果花個兩三百萬找人跟你拼,你損失個幾十萬應該就撐不住了...
看完以上可能大家沒有實際的經驗我有一個朋友被檢舉只要出具xxxxx(這個請自行想像)國稅局會行文水利處與台電看這住址的水費與電費追朔期是4年意思就是補稅4年加罰款租金你不老實說或出示租賃契約國稅局會依當地行情算不是你說每個月只租2500而已不要以為國稅局是笨蛋另外所有名下的屋子一併查所以不要以為自己很聰明另外並不是房客檢舉的因為房客太吵鄰居不爽檢舉的您說鄰居那來租賃契約以上請參考至於加房租別傻了又不是你在出租而已太貴一樣租不出去.....
啊曜 wrote:所以我就覺得為什麼政...(恕刪) 繳稅有一好處公證房租契約就是當遇到不好的房客時可以透過法律快速解決當然不繳稅也可以只是房東要多花點時間與精神罷了課租房稅金實務上有執行訪查的困難光燃料稅等國稅都收不齊了所以有待評估各有各的考量單純分享實務上的經驗供參考
是啊 应该这样 然后再扫光路边摊和夜市(都不交税的)全部赶到合法使用(民宅区里面的非法店面也全部取缔 有太多安全隐患)合法交税的店面来 变成跟国外一样 干净又整洁 多好啊 真希望台湾往那方向进步啊曜 wrote:所以我就覺得為什麼政...(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