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照存證
改天法院見


Tcrspeed9 wrote:
人家在粗麵 你在喊啥燒?丟搞逆?
還真
andylong19810406 wrote:

拍照存證
改天法院見



Tcrspeed9 wrote:
人家在粗麵 你在喊啥燒?丟搞逆?
還真恕刪)


十窮十富箴言中有一條"好打官司逞英雄,鬥氣窮"
指的應該就是這種個性吧,買不起房是有原因的
我是爆發戶,不是暴發戶.性格火爆的爆.有錢的暴發戶另有其人不是我.

爆發戶 wrote:
十窮十富箴言中有一條...(恕刪)

單純搬椅子來看看花生什麼事了

WOWO88 wrote:

不動產是否可以是一個投資項目
不是你我說了算的

甚麼叫不動產不能有資本利得
乾脆說
所有資本都不准有利得


阿土安分的留在家鄉
把錢拿來請附近的工人蓋房子
用合適的租金 租給想留在本地工作的人
讓他們能留在家鄉打拼
(請注意他的錢大都在家鄉人的手中轉)

誰對家鄉的貢獻大

一堆貪新 喜歡世界papa走 自私的人
爽完後 還說我書讀比你多 看的東西比你多
憑甚麼 我賺的錢比你少
真是可笑

你的發言有點像小朋友在鬧脾氣...

打房 要打的是 "買房地產" 然後再 "加價 賣 房地產出去" 賺價差

而不是 打 買房地產 "來創業" 或 "出租" 賺取利益....

你連舉例都舉錯...到底你懂什麼啊...

你可以告訴我 買房地產 再加價 賣出去 互相賣來賣出 炒高房價...

這對國家經濟有什麼好處??


andylong19810406 wrote:
嗯拍照存證改天法院見...(恕刪)

放大絕啦!
這就是你的必殺技麼?好可怕喔!
歡喜做、甘願受,各人造業各人擔~~!!
看不懂裡頭有什麼狀況需要如此!
真是應證01名言,認真你就輸了!

andylong19810406 wrote:

拍照存證
改天法院見


要就真的告喔
不要只會嘴泡喔

elvis597 wrote:
有些投資客隱身在網民之中
卻無視市井小民的怒喊
我的薪水只有29K 卻是台北市民眾所皆知的公營事業正職員工
我不努力嗎?PR值要上得了建中才能錄取你說我不夠努力!

現在一堆非自住戶在那裡反打房
我還真想問問你們良心在哪裡!!!!

此生已放棄購置棲生立命的屋簷
只求就這樣苟延殘喘在這吃人的都市


買不起,用租的不就好了
滿街空屋待租
不高興可以到鄉下種田啊
誰叫你要待在吃人的都市
警察統計 好像說只有4000人的怒“哄”哦 還2萬人嘞 呵呵呵 要5次才能湊滿
公開說要告人~算恐嚇嗎?

被告方可以先提出(恐嚇)告訴嗎?

如果被告無罪.是否可以反告~(誣告).....

沒想到多空角力戰~要延伸至法院了~喔喔
記者很缺新聞的...記得把訴訟書PO上來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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