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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生了2個小孩,要上小學住不下了,去年換五房雙車位(千萬宅),錢不夠,立馬賣了13年舊屋,我沒有賣很貴,所以真的賣很快,房子是給人住的不是用來抄的,雖然鄰居可能會不高興。
現在一樣是每月都算著錢月過日子。
小孩出生到現在的衣物都是傳承牌,沒學才藝,沒補習,很少外食,也沒出國,常去公園野餐,騎腳踏車,去圖書館借書,手機3900
1支超過不買,用到不能用再換。
房價真的是很高,薪水真的很低,所以靠自己,要控制住慾望,是需要?想要?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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