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被告人的太太在法庭裡亮出了短刀... (上)

置板凳~
等連載~
置板凳...........................
花田洋
花田洋
花田洋
河馬公主嘉言錄:「愛河千尺浪,苦海萬重波 」 終於有一天你會明白,在這個世界上還是"敗家"最好..
認真覺得文筆很好~

引人入勝,讓我很想繼續看下去~
置板凳
置板凳
置板凳
置板凳
置板凳
shappytimes wrote:
嗨,大家好,我又來講...(恕刪)


我最喜歡聽別人說故事了
shappytimes wrote:
老實說,1/2持分的房子,以有在做持分買賣的人來說,照理應該是一點也不難處理,因為要搞定的對象只有一位,就是另外的1/2所有權人。所以我自然地認為這筆買賣應該不會太難處理才是。跟張先生買賣過戶完成以後,我帶著該房子的權狀影印本去房子處找他弟弟。

會去做這種生意,還要「搞定」別人
只能嘖嘖了
但是~~~




我喜歡~~~~~
法律就是個工具
置板凳,樓主的社會經驗都是很寶貴的
shappytimes wrote:
他倆是低收入戶嗎?沒錯,曾經是,他們曾經一段時間領低收入戶補助,但他們其實是資格根本不符的,因為他們名下有房產,小張名下這一半房產,完全沒貸款,所以不符合低收入戶資格(恕刪)


雖然好像離題了
但是是否是低收入戶和有沒有房產沒有關係^^
低收入審查只審查收入、動產、不動產
當然也會有列計人口的相關規定
只是純粹說明有房產就會被列計
和有沒有貸款無關
只認定名下不動產的公告市值
我有酒,你有故事(敲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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