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有救了...郝先生...拆的好..100分.


ketsu019 wrote:
麻煩您要看表面也多看...(恕刪)



還有都市更新條例第二十七條

都市更新事業計畫範圍內公有土地及建築物,應一律參加都市更新,
並依都市更新事業計畫處理之,不受土地法第二十五條、國有財產法第七條、
第二十八條、第六十六條、預算法第二十五條、第二十六條、
第八十六條及地方政府公產管理法令相關規定之限制。

等你家被鄰居強制要求拆掉時..
通知一下..我會買鞭炮去祝賀..
版主~如果拆的是你家,我想你應該不會說~拆的好~!!
樓主 有毛病嗎? 台灣有救了...郝先生...拆的好..100分

是快沒救了吧 不了解 還在那裡支持拆~~無言

這個是劃地為王嗎??????? 沒救了 台灣沒救了

有了這個 先例 下次財團 可以劃更大的地 ~~ 不用管你賣不賣 劃了就要拆就對了 希望下次為要劃到樓主的家才好。

那些 大官 不是常掛嘴邊說 依法行政 是依那條法來拆 @ @

aronleelee wrote:
38戶 對 2戶耶!...(恕刪)


你真的有去了解過程嗎

這2戶是另外獨立出來的,他們不住在同一棟公寓

而且這2戶一開始就不打算參加都更

左後方郭元益大樓不同意都更被劃掉,

右後方兩棟五樓公寓不同意,也被排除;隔壁的四樓房子也被劃掉

所以說,別人可以不參加都更,為啥這2戶就被迫要都更呢?

只看標題就下定論,真的是無言...

tommyrace wrote:
建商隨隨便便就把你家...(恕刪)


不是建商把他家變成袋地,

而是他家本來就是袋地,

他原本的道路是別人的私人土地,

只是王家一直占用而已,

而王家占用那塊地的主人同意都更,
來人阿,把發電廠、焚化爐、垃圾掩埋場、核廢料掩埋場、基地台之類,

都搬到樓主家隔壁吧,我相信為了全國人民的福利,

樓主肯定是義不容辭。
都更有啥不好?
至少我不是那自私的少數人
要拆的話歡迎建商來找我詳談

JCB88 wrote:
中華民國憲法
第 15 條 (生存權、工作權及財產權)
人民之生存權、工作權及財產權,應予保障。


這麼會講法?一部憲法你看完了嗎?怎麼不說說憲法的其他法條?

憲法第143條
「中華民國領土內的土地屬於國民全體,人民依法取得之土地所有權,應受法律之保障與限制。私有土地應照價納稅,政府並得照價收買。」

依照憲法,土地屬於國民全體(土地是公有的),
憲法已經授權訂定法律讓人民取得私人土地所有權,同時也授權法律管理與限制私有土地使用

自由與保障不是毫無節制,尤其是不能因為保障一個個體利益而傷害整個群體利益

何必只搬憲法第15條出來打自己嘴巴?

如果憲法第15條能無限上綱到無法可管,那就不只是都更侵犯了土地所有權人的自由
管制區開發限制(山坡地開發管制、機場周圍限建....)是不是也違憲(侵犯財產權)?
生活無以為濟的時候,為了填飽肚子去搶超商,警察抓人是不是也違憲(侵犯生存權)?
我不收PM、我不看PM、有事不要PM我
JCB88 wrote:
中華民國憲法第 ...(恕刪)




如果今天不是王家而是馬家呢??

或是這個王家是王永慶家呢??

好好市長會下的了手??


樓上的,警察抓人...那不叫違憲,叫...救命啊~~警察抓人哪~~~

樓下的...你說的佔住那二戶?? 那二戶住他家叫佔住,其他住戶有人拿槍逼他們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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