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資保護問題,部分資料將會刪除!)大伯提告要趕我們搬離住了四十年的房子,有熟悉土地相關法律的朋友可以協助一下嗎?

你家房子蓋得那地上所有權人還包括元配其他子女
那.他們的意見呢?
家和萬事興阿!
卡蘿大 wrote:
你的答辯狀請趕快修改...(恕刪)


唉~果然隔行如隔山,父親已經急著寄出去了,只能等開庭挨打了!

非常感謝你專業的見解和建議,對我幫助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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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父算大地主,祖父輩也還算能守,所以正室和我祖母這邊的所有子孫都分配得到了不少遺產,尤其大伯因為是祖母這邊的長子,分配得到的土地和遺產更多,父親算所有同輩中年紀最小的,(不知怎樣,分配得到的遺產卻是最少的,但這不是重點),目前只有父親分得的土地是登記他已故兄長的,其他人都登錄無誤,而我父親蓋房子的地方也是祖母在世時作主讓他蓋的,當時所有親戚朋友都有來作客,包含大伯,所以很多網友說我們先侵佔大伯及其他人土地在先,感覺我們是惡人先告狀,事實上並非如此的,可能是我漏掉什麼沒講到才導致大家如此的認為吧!

另外也感謝安妮美黛子的指教,我並不是嘴硬或不肯接受不同的意見,而是我覺得有些狀況或許你心中想錯了,或許我沒描述清楚,不過你講的有些東西我前面有澄清過,家和萬事興也是我們希望的,但現在的主動者不是我們啊,我們是被動挨打的。

會去辦理時效取得地上權也是因為我父親拿父母給的土地權狀想要去變更原兄長的名字改為他的,發現已經無法變更了,所以才花錢找代書所做的後續事件,完全不是針對大伯啊,況且就算此份土地必須依照繼承規定分配給所有權利人,我父親也跟大伯一樣算權利人之一啊,其他正室所生的子女更多,分佈更廣,但他們幾乎都已經搬離祖地了,附近有一大塊地沒人住,就是正室那邊的名下,根本沒人要住,也沒人想蓋屋,鄉下這種地方,除了念舊戀舊的老人家外,沒人願意留在這裡的。
少說多做~少吃多動
趕快再寫答辯狀(二)補充說明與更正事項 ~
出庭時保持謙卑的態度 ~ 言詞中切忌咄咄逼人~
能夠和解 ~ 只要合理 ~ 去斟酌 ~
只要對方讓步 ~ 事情都好談 ~

家務事 ~ 法官都希望和解 ~ 這樣速度快很多 ~
除非對方欺人太甚 ~ 逼人跳樓 ~

卡蘿大 wrote:
趕快再寫答辯狀(二)...(恕刪)


原來可以這樣,好的,我馬上修改,謝謝您的提醒!
少說多做~少吃多動

兄弟和睦!事情圓滿!
兄弟和睦!事情圓滿!
兄弟和睦!事情圓滿!
人有三種贏家模式無法複製: 別人的出生。 別人老爸有錢。 別人有遺產繼承! 別把老輸當老師

大火快炒 wrote:
天真的以為發個存證信函.就可以拿走人家"祖地"...果然是同胞兄弟...
我算開了眼!長了知識!........

======================
我看你還是閉嘴比較好 ~
仲介的立場 ~ 算哪根蔥 ~ 哪根蒜 ?
仲介也來評論別人家務事 ~
我才開了眼勒 ~

卡蘿大 wrote:
==========.我看你還是閉嘴比較好 ~
仲介的立場 ~ 算哪根蔥 ~ 哪根蒜 ?
仲介也來評論別人家務事 ~
我才開了眼勒 ~..(恕刪)


仲介這麼悲哀啊! 現在變成罵人的名詞! 可惜我不是仲介!!

叫人家兄弟相殘!!!也來評論別人家務事......要造業障也不是這樣!!
這官司一開始,就沒有贏家!!就只有"和解一途"!!

懂一點法律!不是用來造業障的.....
人有三種贏家模式無法複製: 別人的出生。 別人老爸有錢。 別人有遺產繼承! 別把老輸當老師

大火快炒 wrote:
問題是:你的說法!!
法官不會相信!!你大伯也不會承認!也沒有誰可以證明!權狀也不能證明...

只有網友會相信...只能嘴砲相挺.

大火快炒 wrote:
還要搶牠的食物!然後還要怪老虎咬你.."老虎您真內行".
遇到任何一隻老虎.我想被咬只是應該的!!.

連我們再做土地收購的時候!"對不認識的地主"!都要好禮親自去拜訪..詢問對方願不願意賣..

沒想到這年頭儘然有人!天真的以為發個存證信函.就可以拿走人家"祖地"...果然是同胞兄弟...
我算開了眼!長了知識!........

=====================
每個人都有眼睛看你寫出來的東西阿 ~
仲介的臉上是從來沒寫字的 ~
更不要說版上有人會看到你的臉 ~

我說的是你以仲介的"立場" ~
大火快炒 wrote:
做土地收購的時候!"對不認識的地主"!都要好禮親自去拜訪..詢問對方願不願意賣..
........

就算你不是仲介吧 ~ 可是 ~ 你的言詞 ~ 每句都自己在表白阿 !
還是只能算"買土地的買家" ??? 買了不賣 ???

就算是這樣解釋 ~ 對於版主的建言在哪裡 ???
人家現在都在寫答辯狀 ~ 算兄弟相殘 ???
沒人告 ? 何需寫答辯狀 ???

現在的人 ~ 都是無里頭 ~ 沒有邏輯 ?
還一堆建言 ??? 攪和而已 ~

再怎麼說 ~ 你都不是法官 ~
更不用以法官的立場 ~ 發言 ~
大火快炒 wrote:
仲介這麼悲哀啊! ...(恕刪)


我們也是偏向和解一途,就只怕大伯的意思是要偏向趕父親出門而不願和解,所以樓上的大大才傳授一些法律常識,我實在看不出來我們哪裡要骨肉相殘了?

感覺很多人把我們家當原告了!

卡蘿大請息怒,不管別人怎麼想,我是非常感謝您的!
少說多做~少吃多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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