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evintt wrote:有點奇怪,你給房仲2...(恕刪) 可是簽了委任約 裡面這條房仲契約「買方出價達到委託價格,買賣契約成立生效」的規定就算買賣雙方沒簽買賣契約 房仲還是可以依這條成立買賣?賣方不賣 房仲就會打官司..?
拿你的委託書出來 看看委託是否有完全 有沒有簽不動產說明書其實還有很多可以講但是我覺得誠信 你答應仲介 這樣價位要賣 在時間內達成了 不想賣 仲介也是人 他也要吃飯 他為了她的業績 他的薪水 他也要去努力 仲介不是王八蛋 我們也是付出時間 花時間收集成交資訊 周遭行情 花時間募集案源 帶看 整理打掃房子 不只是靠一張嘴唬爛得來的 請不要輕易就抹滅仲介的努力。heroine98 wrote:第一次發文,因為真的...(恕刪)
給板主,之前有些熱心的大大提議,和仲介解約.因為是專任委託,仲介是可主張要4%成交服務費的!最安全的作法是調高”附表價”,也就是後來降價媽媽簽的那張!”調高”及”調低”售價是屋主的權利”您可向仲介説售價要調高為7600萬,他們就會主動提早解約了.一點実務經驗~給您參考!
沒事就好...前面幾頁一堆人在亂教這跟專任約無關您簽的是委賣價若達到您的委賣價"同意業者收訂"所以最重要的是幫您賣屋這家業者有沒有"收訂"有收訂代表您必須要簽買賣合約(您當初同意的)已收訂但不簽約對方會依照您所簽立的委託內容進行可能的求償若是沒收訂什麼責任都沒有如果是斡旋不用擔心沒簽收就沒事最重要的是不要亂簽不想賣就果覺得趕快中止委賣仲介也付出心力去銷售屋主賣房子一毛錢也不用出只有銷售成功後仲介才有收入大家不用把這行業講的那麼不堪
dada0800531800 wrote:給板主,之前有些熱心的大大提議,和仲介解約.因為是專任委託,仲介是可主張要4%成交服務費的!最安全的作法是調高”附表價”,也就是後來降價媽媽簽的那張!”調高”及”調低”售價是屋主的權利”您可向仲介説售價要調高為7600萬,他們就會主動提早解約了.一點実務經驗~給您參考!...(恕刪) 版上很多仲介底的前輩都在幫樓主耶只是對方是那一間房仲啊那麼沒臭沒小 沒斬沒結妳跟房仲說 老娘改變主意林祖馬2760才想賣 叫房仲拿契變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