誤信房仲 婦慘付360萬奢稅


我愛二條柴 wrote:
為了賺錢,真是不擇手...(恕刪)

台灣人吃台灣人的原凶就是這些仲介狗

風疾后九凌 wrote:
狗咬狗一嘴毛 死好投...(恕刪)


本日最中肯
矚逗然瀆騎,都在府中泣,本事捅根深 相姦合太極
投資財回流至國庫!
真要代替台灣政腐感謝這位無良房仲,以及大方的投資客阿婆!
謝謝你們!
台灣,有你們真好。
干 房仲只為了賺錢,說的話能聽,屎都能吃了,
尤其是不要跟認識的房仲買賣房子,不然後面出問題,告也不是不告也不是,搞到最後只會撕破臉


我愛二條柴 wrote:
為了賺錢,真是不擇手...(恕刪)
X慶的手法骯髒在業界是出了名的
可是屋主也應該做足功課
不能僅聽仲介片面之詞
最近看新聞 有台灣房仲炒房炒到美國去了,搞垮台灣現在換搞美國 哀
林志偉 wrote:
台灣人吃台灣人的原凶...(恕刪)
做業務本來就是模稜兩可的說法業績才會好,說難聽點就是用騙的

做過大賣場業務,也做過業務,賣最好的往往都是都是用唬爛騙到第一的

更何況房仲這種抽%賺獎金的,憑著良心做事情在台灣本來就是窮忙一族

連政府都要那些黑心頂新跟福懋壓事件,後來壓不下了爆發了才打了所有人巴掌

連帶頭的政府都是想幫大企業息事寧人,卻沒有去想到要為台灣2300萬人求償跟處重刑

這種社會環境下的想法,那種正直的人當然渺渺無幾,

http://tw.myblog.yahoo.com/jw!fU6nvAyVHwN.Me.kfWgX/article?mid=552

幫轉載,以上有多少人看到這篇文章想想一下自己跟自己身旁的人

我不屬於那篇文章上的台灣人,我26歲還是庸碌人生,沒交過女友,因為我不願意跟這些人一個樣

現在人都沒什麼羞恥心了

rockyskywalker wrote:
我一直想不透為何仲介...(恕刪)

等你去做過你就知道為什麼! 你一天八小時 房仲一天卻是超過十二小時在做 不要只會看人表面賺多少多去看看人背後花了多少精力 提升一下自己的深度好嗎!
依法課稅納稅,天經地義,何來"慘"字可言?所得稅最高都可以40%了,繳納一些稅款,也是應該。幾個月有數百萬價差,也是人家的本事與運氣。許多屋子可是賣了N年還是空在那邊。重點是獲利要有貢獻。

事後楊小姐向國稅局確認,發現要繳交360萬元的奢稅,才知道夫妻名下任一方若已持有不動產,另一方買第2棟房、在2年內售出還是會被課稅


事後會去找國稅局確認,事前不會?
自己的貪婪僥倖心理也是別人的錯?

兩個字...活該~
玩球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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