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俊俊 wrote:40歲買房 丟了400萬頭期款 發生失業 繳不起一個月三四萬房貸 拿不出來要賣房跟身上有400萬繳個三萬房租哪個比較心安含情.(恕刪) 房蟲的邏輯是房價只漲不跌繳不起房貸時房價都漲超過你的頭期了到時候法拍不只可以繳清房貸還倒賺
這種廢文還有一堆人認真回答有些人喔 , 自己不努力就算了 , 然後還換有一天會突然發大財可憐那多的是不買房 , 說要對自己好一點的月光族或是堅持只租屋的少年 股神 / 美金神 / 幣神 , 平時吹噓自己有多行然後就被割韭菜了前幾年一堆莫名其妙的XX神 , 堅持只租不買然後去年死了一片 通通躲起來
小俊俊 wrote:. 40歲買房 丟了400萬頭期款 發生失業 繳不起一個月三四萬房貸 拿不出來要賣房 跟身上有400萬繳個三萬房租 哪個比較心安[].(恕刪) 原來中年失業一定會發生?如果沒有發生呢?怎麼看都是假議題啊!都用假設的很容易啊你怎麼不假設40歲事業有成?怎麼不假設10年後房價再翻倍?反正都是假設??看你假設自己只能領基本薪資?我也是笑笑~~如果你覺得租房真的比較舒服我覺得很好啊!安心的每個月好好過日子~但為什麼每個月爽爽的租房住卻要三不五時酸一下買房子的人啊?別人買又不是跟你拿錢來付房貸你倒是挺熱心的關心他人啊?沒有買房子的人你就租不到房了欸!你不是認為租房最好了嗎?房東幫你承擔40歲失業繳不起房貸的風險你應該要更感恩房東吧?承認吧!我認為你只是房價7百多漲到1千多沒有買現在單純是酸葡萄心態而已!好好的想辦法讓自己加薪水比較實在!思想越扭曲越悲觀對你不會有什麼好處
小俊俊 wrote:40歲買房 丟了400萬頭期款 發生失業 繳不起一個月三四萬房貸 拿不出來要賣房跟身上有400萬繳個三萬房租哪個比較心安 最慘的是繳完房貸後,房子所在區域變成無人區就好玩了。台灣近幾年開發相當多重劃區,但一堆地方配套跟本沒有,開發商搞些爛公園 和小7就讓人以為有配套,再過幾年少子化持續發酵外加地方政府沒錢,這種死亡區域會慢慢浮現。
看到這篇文章還蠻令人省思的 Emmanuelle 女士在巴黎擁有一間小公寓(studio),可是她自己不住在小公寓中,而是拿來出租,以租金另行租住在一個較大的公寓中。兩年前,在小公寓的房客搬走、新房客尚未遷入的期間,一位女士撬門進入了公寓,帶著兩個孩子住在裡面就不走了。面對這種情況,大家的標準反應一定是:報警處理。然,在法國卻有一條規定:非自用住宅(résidence secondaire)被非法強佔超過 48 小時後,即使報警,警察無權驅逐佔領人。屋主若想收回房屋,必須走法律程序。資料來源:https://crossing.cw.com.tw/article/144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