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房子交給仲介賣掉了,仲介費只花了....

THE666 wrote:
我曾經是仲介,在北市精華區做了五年,
前一陣子家裡有某個套房要出售,當然這工作就交給我了。

先花了一個月自售,不過每次帶看都要花一個多小時車程來回實在很累,
後面乾脆交給仲介,半個月左右就成交。

猜猜我付多少服務費? 一間中古套房,仲介費花我不到1%(正常是4%),
而且我沒向仲介殺服務費。

我如何做到,關鍵在哪裡?.....我替仲介省下不少工作。

首先要知道仲介工作的流程...
開發 -> 議價 -> 銷售 -> 議價+調價 -> 成交

開發..就是找房子來賣。
只要某仲介找到一間房子賣,當這間房子成交時,
就算是同事賣掉的,他就可以拿到一半的業績。

議價..就是向屋主殺價,
(板上很多人說仲介是房價上漲的原因之一,但這邊我要平反一下,請看這段)
屋主要賣的價格10個有9個是天價,
有的是想多賣一點,有的是不知道行情價在哪,就乾脆把底價開高一點,
有的是屋主感覺良好,自以為自己房子價格很高。
於是仲介在開發到房子後就要開始向屋主殺價,不殺價,那個天價是要買給鬼喔?
開始說買方說你房子如何如何不好,買方目前只有出價多少,但實際上根本還沒有帶看,
因為帶買方去看天價屋,帶看只是浪費時間,或是用來和買方打關係鋪路用。
當仲介把價格殺到接近市價後,才開始真正帶看。

銷售..就是銷售,大家都知道。

議價+調價..當買方有出到接近賣方底價時,就會有所謂的收斡旋或是要約,
然後仲介會去屋主議價,但也會去找買方調價(就是叫買方價格出高一點)。

成交..當雙方價格相同時,恭喜成交。


回到頭來講開發,開發聽起來很簡單,
好像打個電話給屋主,屋主就會給你賣(又不需要屋主花一毛錢而且還是一般約),
但實際上並不會那麼簡單,吃閉門羹的比較多,
所以仲介也要花很多時間在討好屋主,就只是要屋主讓他賣他的房子,
而我在賣這間房子時,只要仲介打電話來,我都不拒絕,
只有過了10天後不再簽委託,因為已經簽了10幾家,
但是還是開放帶看(就是口頭約)。


再來就是重點中的重點........."價格"
這間套房雖然不在精華區,但也算是台北市區,
台北市區的房子永遠都不缺買方(除非這房子有特別不好的缺點),
只要價格符合市價,就是仲介搶破頭賣的房子,
於是我做足功課,把房子市價抓出來,確認好價格後告訴仲介,
告知仲介我要實拿多少,高於這金額的部分就是仲介費,
而我完全不接受議價,一毛都不能少。

於是對於仲介來說,他免除了最大的2件事"開發和議價",
開發:你打電話來我就讓你帶看,不囉嗦。
(幫我成交的這個仲介,我和他第一次見面時,就是他拿我斡旋金來我家的時後。)
議價:我的底價就是市價,你連議都不用議。

將心比心,當一個屋主百般刁難仲介擺臭臉,架子擺高高,
如果你是仲介,為了開發議價,花了一堆時間低聲下氣,忍氣吞聲,
你願意少收他仲介費嗎?

如果屋主是像我這樣,要帶看,歡迎。 議價,不用,直接就是市價,
猜猜看仲介會有何反應? 仲介開始緊張了。
因為他知道價格合理的房子要賣掉很快,
而他要和我接洽開發的過程也是毫無困難,
這表示其他仲介也是可以很輕鬆快速的接到我這個案子,
他很清楚會有很多仲介跟他競爭賣這個房子。


假設我房子實收要1000萬,賣超過的部分是仲介費,
這時有買方出980萬,按照一般流程,仲介會找買方要他們出高一點,
一方面也會找賣方,要賣方降價一點,
但是我一開始就有很清楚的說,我完全不接受議價,一毛都不降,
所以仲介只能找買方調價,後來調價調到頂了,1010萬,上不去了,
扣掉我實收的1000萬,賣方仲介費只有10萬,最後仲介讓他成交了,
為何仲介會接受賣方只有1%服務費的案子?
因為他知道,如果他為了想多一點仲介費放棄這組客人,
那後面其他家的仲介在很短的時間內就會帶其他的客人來和我談了,
到時候他們連這10萬+買方服務費就沒了,
雖然少,總比沒有好,
而且當時仲介又沒花到什麼時間和我開發議價,
只是打個2~3通電話,講沒幾分鐘,
然後花個20分鐘路程到我家,給我看一下買方斡旋的資料,
我這10萬的服務費對他們而言根本就是輕鬆入袋,
他們快樂,我也快樂。

以上給大家參考。

看到樓主分享
真是受用阿~
原來還有這一招
ZGMF-X10A.Freedom wrote:
最後面小弟幫你補齊好了
當仲介把價格殺到接近市價後,才開始真正帶看。

仲介就是為了賺錢,
當殺到獲利空間可觀後,
最後當然會努力以當初屋主開的價格賣出,
賺取中間的差價。

資料來源
以前當房仲的女友

實例
她那時有簽到一間套房
屋主開90萬
她簽到後,先擺個二個月
再不定時去找屋主殺價
之後殺到48萬

最後還是以90萬賣出(當然是不會給屋主知道的)

事後可憐的屋主還狂謝她
(因為那個物件被她嫌到一文不值,屋主也被洗腦成功,相信自己的套房一文不值)
還把同棟另一戶也簽給她賣
當然啦
這第二戶也是90萬(一樣簽48萬)賣出
THE666 wrote:
房子都有優缺點,會喜歡一間房子就是因為他的優點比缺點多,
當你看到一個在你心目中是95分的房子後,如果當天沒下斡旋,
想說再考慮一下,或是過幾天想找其他的親人陪你再看一次時再決定,
只要過了一晚上到了隔天,你會發現這間房子在你心中的分數開始下降,
房子的缺點在你心中開始放大,優點開始縮小,忽然發現這間房子沒那麼美好,
跟著時間越久,這現象越來越明顯,最後買方大部分會放棄個房子。

不過有趣的是,如果這時候你老婆對你說,我就要這間房子現在馬上去買,
你會發現在你簽約成交的那一刻,這房子再你心目中的分數又會回到95分了。

所以如果你想順利私下交易,在你和買方價格談成的時候就要立刻白紙黑字立下合約,
約定幾月幾號簽約,不然到時候這個買方應該是會反悔不買。
PS. 這個建議不確定對仲介的合約不會造成違約,請自行去研究相關資料。

很寶貴的經驗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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