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是我不好 wrote:是呀~~總覺得我是...(恕刪) 每個人處理事情的方法不同,合法維護自己的權益是理所當然.(有房貸壓力的房東有可能會比較在意錢,而我是比較在意房產)所以沒有所謂小人不小人的..."房東"其實是個沒有制度保護的服務業,當與房客發生爭議時,法律條文幾乎都是保護房客,這點有經驗的房東都應該知道的.或許最後房東告贏了房客,但房東所消耗的時間成本幾乎是遠遠超過從房客身上拿回來的.(當然像前陣子的惡房東事件是例外,學生上班族好像比較好騙?)所以我的經驗告訴我,只要能安全的拿回"完整的"房產,少賺一點無所謂,讓我可以繼續找到下一位有緣的好房客,才是真的重點.大家經驗交流,感謝囉
是我的話我會跟他說照合約要扣押金但是因為你沒入住所以扣一個月(如果在跟你大小聲就扣兩個月)但是不要跟她扣一個月的租金因為他會如果說他要住滿一個月那你要擔心她亂搞如果只扣一個月大家也就說好聽話包個紅包祝福她反正都沒損失只是要在等於上鉤罷了地點好很快就租出去了
aaalf wrote:沒錯!該房客看起來...(恕刪) 是呀~因為樓主也沒說合約內容如何所以,從頭到尾我堅持立場是人是...互相的房客有尊重房東~那麼一切都可談若如樓主所說的這樣房客我堅持依照合約走若合約說全退~~那就全退吧~若合約白紙黑字說明明白白,壓金全扣,當然就全扣了呀...一切依照合約走~~--------------最後,若是每個房客都這樣搞~~那樓主這個房東還要不要當...
大大要先說明是否有簽合約?合約內容是否有寫"未租滿1年,不退押金"這條款.1.租金不用退,但是房客應該可以住到7月10日前吧?因為大大說合約10號起算2.押金看有無合約,有合約理當扣2個月,因為沒有租滿1年,但是以這個例子應該扣1個月就可以了.3.以前剛工作租屋時,租了10來個月要換房,合約未滿1年是不退押金的,但是跟房東爭取後,只扣1個月,以上是個人租屋經驗和例子.
愛秋天 wrote:一堆人一直執著再只...(恕刪) 所以,我也一直很好奇這些堅持收五天~~好聚好散的,是不是也當房東??家裡有在出租??我還真想依這模式去租呀~~反正收5天~~比住旅館還便宜呀~~台灣最美的是人心XDDDD希望這些收五天的房東~~真的能秉持這時候留言的堅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