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部獻上57塊地,其中北市8.25公頃, 小英社會宅玩真的

123sandy wrote:
有些人的留言是用目前的狀況在討論,經濟不會改變,交通不會改變,租稅不會改變,國宅品質不會改變,偷工減料不會被抓,房屋倒了建商沒事,法律不會修正追究責任.......很有趣....(恕刪)


經濟: 有改變往好的方向的跡象嗎? 沒有, 那只限於你的想像
交通: 這幾年台北台中交通是每況愈下, 柯p的交通局長都下台了, 有改變往好的方向的跡象嗎? 沒有, 那只限於你的想像
租稅: 林全是稅官出身, 一上任全是談加稅, 無論是中央的遺贈, 營業, 還是地方的地價, 房屋, 有改變往好的方向的跡象嗎? 沒有, 那只限於你的想像
國宅品質, 偷工減料, ... : 最近的合宜宅問題解決了嗎? 政府有甚麼新的機制可以阻止這樣的事情再度發生? 沒有, 政府說補強就可以了, 有改變甚麼嗎? 沒有, 那只限於你的想像

基於目前事實討論是務實, 大大只靠希望想像在討論, 也很有趣

對政府有想像與期待不是壞事, 但十幾年下來, 我只知道, 不期待不傷害, 有當賺到, 沒有也無所謂
牛奶伯 wrote:
政府公宅真的很便宜, 鄉民們跪謝天恩吧....(恕刪)

我不明白你拿精華區的新捷運共構宅來反串說貴是為何?
但說實話,要不是已經買房,以前還在租房的我肯定租這種,
像內湖捷運站周邊舊公寓租金都要上兩萬了,why not?

不過,這就顯示出一件事,當初政府只是為了釋出而釋出,
並不是真的要解決這問題,因為多數符合條件的通常租不起覺得貴,
而租得起的通通被那限制侷限無法承租.
(當然,還有一種就是那些隱藏性的土豪,帳面無收入.)
還在想CP值嗎?世界上沒有所謂物超所值的產品,但高價卻也不一定就能買得到好產品.
ryanku wrote:
經濟: 有改變往好的...(恕刪)



您誤會我的意思了

因為經濟不好,所以到海外工作人多,有些人會在當地落地生根的

也就是,不會在台灣居住,租房,買房子,付房租
15151515151515151515151515
HighPrice wrote:
我不明白你拿精華區的新捷運共構宅來反串說貴是為何?
但說實話,要不是已經買房,以前還在租房的我肯定租這種,
像內湖捷運站周邊舊公寓租金都要上兩萬了,why not?

不過,這就顯示出一件事,當初政府只是為了釋出而釋出,
並不是真的要解決這問題,因為多數符合條件的通常租不起覺得貴,
而租得起的通通被那限制侷限無法承租.
(當然,還有一種就是那些隱藏性的土豪,帳面無收入.)


龍山寺, 台北橋, 美河市也算精華區哦.

按鄉民的標準, 龍山寺是遊民, 站壁群聚之地. 三重是宮廟, 七桃仔的原鄉(還在撥接上網的免不了要酸一下豆乾厝), 美河市那種根本化外之地, 突然都成了精華區, 這些地方的居民可能會嚇一大跳哦.

沒什麼好不明白的, 至少我有拿出實際的數字. 證明政府公宅也是要按照成本, 市價來決定租金水平的. 而非鄉民幻想的, 只要是政府蓋的, 就該用跳樓價讓我輕鬆入住. 真那樣作, 就是用全民的資產, 乃至於未來子孫的錢, 來圖利少數承租戶. 那樣才真的是不公不義.
牛奶伯 wrote:
龍山寺, 台北橋, 美河市也算精華區哦.

按鄉民的標準, 龍山寺是遊民, 站壁群聚之地. 三重是宮廟, 七桃仔的原鄉(還在撥接上網的免不了要酸一下豆乾厝), 美河市那種根本化外之地, 突然都成了精華區, 這些地方的居民可能會嚇一大跳哦.

沒什麼好不明白的, 至少我有拿出實際的數字. 證明政府公宅也是要按照成本, 市價來決定租金水平的. 而非鄉民幻想的, 只要是政府蓋的, 就該用跳樓價讓我輕鬆入住. 真那樣作, 就是用全民的資產, 乃至於未來子孫的錢, 來圖利少數承租戶. 那樣才真的是不公不義.,...(恕刪)

所以你可以選擇你心中的精華區去承租,而不是酸化一整區的人.

但基本上,你最後寫得沒錯,
就算是政府要釋出,也不該用跳樓價.

另外,我是絕對反對再去建啥含土地所有權的國宅,
那只會是賤賣資產,讓真正努力的人OOXX的政策.
還在想CP值嗎?世界上沒有所謂物超所值的產品,但高價卻也不一定就能買得到好產品.
怪了,不是無償撥用嗎?怎變有償撥用,大家又被騙了嗎?


國內首例社宅容積獎勵修法獲中央核備 比照都更可加5成

民報
11小時前

為力挺蔡英文總統8年20萬戶社會住宅政策,財政部國產署將釋出逾41公頃土地提供做為興辦基地,台中市目前有11處規劃社會住宅興辦用地,因屬基金負擔土地,需有償撥用,市府都市發展局表示,盼中央同意無償撥用,減輕地方推動財政負擔。另為鼓勵民間共同參與社會住宅,市府也創國內首例,修訂「都市計畫法台中市施行自治條例」,將容積獎勵提高上限至1.5倍,已獲中央同意核備,市府盼在公私部門共同努力之下,加速政策推動。
都發局表示,社會住宅屬公益性質高、財務自償率低的社會福利政策,因地方政府面臨資金、土地取得及法令限制等執行上的困難,亟需中央政府予以協助,特別在取得國有土地方面,建議修正「各級政府機關互相撥用公有不動產有償無償劃分原則」,解除基金負擔需有償撥用、「國有財產法」收益解繳國庫等限制。
目前市府所規劃的社會住宅興辦基地中,大里區光正段(有償撥用)、西屯區惠來厝段(無償撥用)等2處已完成撥用,北屯區北屯段及東山段、東區練武段等3處辦理撥用程序中,其中北屯區東山段需有償撥用,迄今均尚未獲同意撥用,盼中央同意無償撥用。
此外,北屯區太祥段、東區尚武段、東區東勢子段、東區旱溪段、北區水源段、北區錦村段、梧棲區三民段、沙鹿區南勢坑段埔子小段、潭子區頭家段、豐原區車路墘段東路墘小段等10處基地需使用國有土地,但屬基金負擔土地,亦需以有償撥用方式辦理,建請中央同意無償撥用。
近期內政部也積極協助市府尋找適宜興辦社會住宅用地,提供包括清水區銀聯二村、西屯區貿易九村、大雅區公館新村等3處國防部眷村土地進行評估,其中大雅區公館新村基地因鄰近中科園區、靜宜及弘光等大專院校,經評估具備社會住宅需求潛力,市府已函文表達規劃需求,盼中央予以協助。
都發局表示,提供市民宜居的生活環境,是市府住宅政策的重要核心,為鼓勵民間加入社會住宅供給,市府創全台首例,修訂「都市計畫法台中市施行自治條例」,將容積獎勵提高上限至1.5倍,修正內容已於今年6月1日由內政部核定備案。
此外,考量台中市多元化發展特性與需要,這次條文中也增列住宅區得設置資訊休閒業及健身休閒場所;工業區內機車、汽車及機械修理業得做為定期檢驗與代檢設施及其附屬設施;放寬保護區可從事水質淨化處理及造林與水土保持等設施;另農業區加油(氣)站特許使用增加得從事其附屬設施使用項目等規定。


HighPrice wrote:
所以你可以選擇你心中的精華區去承租,而不是酸化一整區的人.

但基本上,你最後寫得沒錯,
就算是政府要釋出,也不該用跳樓價.

另外,我是絕對反對再去建啥含土地所有權的國宅,
那只會是賤賣資產,讓真正努力的人OOXX的政策.


我自己也住三重, 沒必要特別去酸化三重, 只不過在01看久了, 也真的很多人這樣看三重就是了. 要酸給他酸, 三重住久也覺得不錯住的啦.

不過說三重, 龍山寺是精華區還是沒法相信的啦.
tzechiny wrote:
…一個月拿出八千一萬租屋不是難事,...(恕刪)

你是要他賣iphone喲?

賣iphone也只能撐2個月。

每個月停掉手機無限吃到飽,省1000元。
gogoro擺著不騎,省1000元。
家裏光世代100M停掉,省1000元。

這些潮事不幹,加起來也只有新台幣3000,還有5000要去哪裏生?!
看起來都是便宜的地段,到時一定會比行情低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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