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義房屋–最值得您信任的房仲~屁!

對信義的房屋的印象
從十幾年的良好
到現在的極低檔
只能說公司的文化環境使然

從一開始挑看物件
一開始也是從信義看起
一切的印象從10多年老家買賣2次房屋原始觀感開始
看了就打槍
到最後是懶的再找信義物件

50萬會不會很多
對它們每天億來億去的人來說是少的可憐
但對一般受薪階級的百姓來說大多是一年所得
不能感同身受的仲介
只能說
靠服務賺佣金
屁~~~
靠騙術賺江湖錢
遲早是要還的
我當初也以為信義最好
不過 還是如果有朋友打滾多年的介紹
其實也不賴

至少 我根據前屋主slip of tongue
這位仲介還蠻老實的

吳馬克 wrote:
這是一篇報怨文,事件...(恕刪)

你有去客訴嗎??
雖然客訴也沒什麼用
連信義自家的業務對公司不誠實了,還談什麼信義
信義房屋業務偷賣房背信,緩起訴

信義房屋袁姓業務員,在任職期間,將委託信義房屋的客戶
私下介紹給自己女友的父母親買賣
導致信義房屋無法取得仲介費,並因此損失仲介費達345萬元
台北地檢署偵查後,認定袁的行為已構成刑法的背信罪

不過信義房屋倒是大人有大量,不跟那個業務計較,真是佛心來著
吳馬克 wrote:
一週後,東森房屋帶看的買方看中意,買方並也有找到信義房屋要買這間房屋,而信義房屋卻告訴買方這間房子產權有問題

Amos Hsu wrote:
我覺得您不爽的重點應該是信義只能幫您賣630而東森卻能幫您賣710

Amos Hsu這種說法很奇怪, 原文明明有提到這種可能牽涉法律問題的行為,
卻只著重在賣價的差異, 我相信即使其他仲介無法賣高, 甚至賣更低, 只要
不要有像信義房屋這種過分的行為, 樓主應該都不至於上網來砲...就跟房子
不一定只能用錢算, 買賣也不一定只能用錢算....
xiong wrote:
仲介買賣房子本來就有其手段而基本上買賣不成就破壞是只要不會對自身有所危害的情況下這是所有仲介都會做的事情,您所耳聞之仲介破壞也皆傳聞,當然您有提告的權利,我如果要你更氣就會要你提告不過以此案例我相信信義因該會先柔性請你徹告您如堅持提告以信義對信譽看重的程度很大的可能會對也會對您提出汙告,舉證之所在敗訴之所在,告信義別想了,對方法務用免錢的,您還要請律師花錢找氣受划不划的來您自己想想八,不過幾乎百分百達不到你想做的目的,所以在這裡找找買屋小白兔一起取暖依下就算了,在我看來您這篇只是因為您不了解仲介文化.

仲介的陋習文化差難道就該社會大眾接受這種濫文化? 買賣不成就破壞? 要跟這樣的人做生意
不就隨時得小心背後捅你一刀? 這樣的仲介文化到底該不該認同呢? 我是不認同啦....
老實說

我覺得馬克先生你的立場沒錯

如果今天我是你走進了信義房屋的店進行議價

如果今天仲介明知我底價 還硬要我低價賣

我大概會說~~ 不可能!!沒到680萬不用談了 然後轉頭出店門

不給我走?? 那我就告你妨礙自由 不然拿刀砍我嗎??? XD

不接生意就算了 ((以上前提僅於您不缺錢的情況下))


不過我另外覺得您不厚道的是...

即然底價680...那幹嘛接受人家710....

拿那麼高不會內疚嗎?? 是680 就賣680啊

您應該退人30萬才對

以上是個人淺見!!

不過我覺得信義表你產權的問題 實在很不應該!! 這個我也會投訴

吳馬克 wrote:
這是一篇報怨文,事件...(恕刪)

老實說,不是只有信義是這樣,

永慶也是如此,

或者應該是說,

每一家仲介都是一樣黑心!
房仲主要功能就在拉近買家跟賣家的差距
東森後來能用710萬賣出
那只是因為東森的買家跟信義的買家不是同一人吧
如果那位買家也是透過信義來買
我想價格應該也差不多是710萬吧

這例子賣家覺得照信義價格會讓他少賺50萬
可是買家會很感激信義讓他少背50萬貸款

至於業務會盧
各行各業的業務都一樣
要是我不想談就直接送客就好
老婆不舒服就讓她先回家休息

唯一覺得不妥的大概就宣稱產權有問題
真的有點不厚道

感覺這棟樓裡面有不少的房仲業者
原本對信義房屋的印象最好 雖沒實際接觸過
和別家房仲配合過後 覺得還是房仲個人更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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