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義房屋業務偷賣房背信,緩起訴
信義房屋袁姓業務員,在任職期間,將委託信義房屋的客戶
私下介紹給自己女友的父母親買賣
導致信義房屋無法取得仲介費,並因此損失仲介費達345萬元
台北地檢署偵查後,認定袁的行為已構成刑法的背信罪
不過信義房屋倒是大人有大量,不跟那個業務計較,真是佛心來著
吳馬克 wrote:
一週後,東森房屋帶看的買方看中意,買方並也有找到信義房屋要買這間房屋,而信義房屋卻告訴買方這間房子產權有問題
Amos Hsu wrote:
我覺得您不爽的重點應該是信義只能幫您賣630而東森卻能幫您賣710
Amos Hsu這種說法很奇怪, 原文明明有提到這種可能牽涉法律問題的行為,
卻只著重在賣價的差異, 我相信即使其他仲介無法賣高, 甚至賣更低, 只要
不要有像信義房屋這種過分的行為, 樓主應該都不至於上網來砲...就跟房子
不一定只能用錢算, 買賣也不一定只能用錢算....
xiong wrote:
仲介買賣房子本來就有其手段而基本上買賣不成就破壞是只要不會對自身有所危害的情況下這是所有仲介都會做的事情,您所耳聞之仲介破壞也皆傳聞,當然您有提告的權利,我如果要你更氣就會要你提告不過以此案例我相信信義因該會先柔性請你徹告您如堅持提告以信義對信譽看重的程度很大的可能會對也會對您提出汙告,舉證之所在敗訴之所在,告信義別想了,對方法務用免錢的,您還要請律師花錢找氣受划不划的來您自己想想八,不過幾乎百分百達不到你想做的目的,所以在這裡找找買屋小白兔一起取暖依下就算了,在我看來您這篇只是因為您不了解仲介文化.
仲介的陋習文化差難道就該社會大眾接受這種濫文化? 買賣不成就破壞? 要跟這樣的人做生意
不就隨時得小心背後捅你一刀? 這樣的仲介文化到底該不該認同呢? 我是不認同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