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慶的一般約買方達底價後只要沒簽名最終決定要不要賣的權利是在於屋主,另外你PO一般約違約處罰可以將完整的PO出來看看嗎?感覺永慶的一般約也幾乎等同專任約了!
不過會委託賣房的一開始簽約都是信任房仲阿,怕房仲惡搞怎還會簽約?被搞都是簽約後的事了!
多了那一地方簽名跟劃掉也是同樣道理,房仲會搞的也一定是有簽名的客戶。
我說的買賣契約書審閱期五天也是永慶的慣例,斡旋成立後五天內要出面簽約,否則違約!
另外,這邊永慶的仲介怎也說一般約沒罰則,怎跟你貼的不一樣呢?不過看起來是你比較老實,我會去推薦你。
http://tw.myblog.yahoo.com/880580-880580/article?mid=5656&prev=5657&next=5655

我只想仲介不賣房吃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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