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ly3682 wrote:
這論譚有志氣的特多,每個都說是靠自己!!!
但為什麼威力彩還是那麼多人買???
MaxTsai0712 wrote:
本人也是長孫兼獨孫(孫輩唯一男丁),阿公阿嬤仙逝時,我們這房是孤兒寡母,哪有什麼長孫多一份,全部都大伯在主導,
長孫,指的是長房嫡孫,是漢人繼嗣系統裡面的正統。所以你不叫長孫,你是『大漢內孫』。
漢人繼嗣系統裡面,長輩死亡時,長男捧照片,長孫捧斗(或香爐、或將神主排置於內),所以長孫會有一份家產繼承的資格。
不過,這是『傳統』,不是法律。就像女兒不分家產,這是傳統,而不是法律。法律上,女兒對於遺產的繼承權力,是跟兒子一樣多的;兒子間的繼承權力,不分長幼,也都是一樣多的;同樣的,長孫,除非父親往生了,可以代位繼承、或者父叔姑輩全部往生,成為繼承順位,否則在法律上,長孫沒有繼承權。
舉例來說,雍正是老四,上面有三個哥哥,最早成為太子的,是老二,而不是老大,因為老二是嫡出、老大是庶出。除非嫡妻沒有生養,才會由庶妻所出之子繼位,這是一般傳統上的繼承法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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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議題,要把傳統跟法律拆開來討論。
但法律又不外人情。所以中華民國法律對於這個繼承的問題,很有人性,請所有人先把繼承順位弄清楚,第一優先順位的人,有權決定遺產怎樣分配。
如果繼承人們願意遵循傳統,就自己講好要怎樣分,大家蓋好章,政府才不管你們願意怎麼分。
所以現在不是被繼承人想要怎樣就能怎樣,至少有一半,決定權在法定第一順位繼承人。另外一半,才可以由被繼承人去立遺囑主張分配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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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我有想到有一個特例,就是保單,保單的受益人,是可以不受特留份約束的。
所以你可以請你的長輩,去買儲蓄型保單,受益人寫你。這樣既沒有遺產稅的問題,也沒有到時候遺產分配的問題。也沒有感覺不好的問題。你這個長輩既然有心把財產留給你,就建議他去買儲蓄型保單,比定存高、免課健保補充費、利息也免課所得稅,也能隨時解約(有特定時間手續費問題),做為長輩自己的一份生活保障,未來真有不可言的一天,也能直接讓樓主受益,一舉多得。免得讓後面的子孫在事後爭執。
tdbigman wrote:
長孫,指的是長房嫡孫...(恕刪)
長孫固然是指嫡長子的嫡子(嫡孫),但按某些老輩的說法,嫡長子無男丁,就由次子的兒子繼受成長孫,在我們家族中講到長孫,仍認為我就是長孫。阿嬤走時,當時才小三的我就要天天守靈,正好七七四十九天(大伯從來沒有一次);那是三合院的正廳,每天晚上睡在阿嬤旁邊用草蓆打地鋪;因不敢自己獨陪,只要晚上院子有人喝茶,就湊一旁一起喝,結果更慘,喝到睡不著,跑去廟口看露天電影,演了一部叫「魔胎」的恐怖片,當晚一直不能睡……。
以我當時情況,本應代位繼承,但是孤兒寡母,母親大字不識個,哪裡鬥得過大伯? 即使後來長大知道,也於事無補,還好我們這繼承下的土地房產還在,也換過更大的。再說,老人家對保險相當排斥的,不能用現代人的觀念套用在事實上的情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