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其透過台灣政府的公權力來執行,有玩火自焚的感覺
隨便一個問題,當社會弱勢者繳不起房租時政府要不要趕他們出去?
不趕!那很快的多數人就會開始不繳房租了,窮人誰不是能省則省?
若動用公權力趕走!那麼在野黨政客、腥羶色記者加上濫情的民眾馬上就會群起攻擊政府
若不幸鬧出人命那更是不堪設想,官員烏紗帽難保...既使他們只是依法行政
再來,依台灣人怪力亂神的程度,整棟社會住宅只要出一件大案馬上繪聲繪影
出兩件大案就變成風水有問題,出三件以上就會自動升格成為鬼屋!
按照社會住宅的住戶數量、素質與複雜度,猜猜看從全新社會福利到變成嫌惡設施需要多久時間?
猜猜看社會住宅內出事會不會被搞到要國賠?
cml669 wrote:
當繳不起社會住宅的房租時,
就該被打入低收入戶,理應由各縣市社會局安置,
本來就不該繼續租社會住宅,這種機制早就存在了,
杞人憂天
顯然沒有抓到重點
問題不在於是否為低收入戶,而是政府要如何處置不繳房租之人!
許多人不是沒錢,而是根本耍賴
現在的租屋市場就已經一堆慣性積欠房租,要告給你告,反正民事不痛不癢
許多房東最後選擇給搬家費來打發,因為打官司只會花更多錢與時間
民間已經如此,政府做莊情況只會更嚴重!就是吃定這軟政府不敢來硬的!
再來,低收入戶標準何其嚴苛,麻煩好歹去查一下
以為失業幾個月就有資格入列低收入戶?
這個政府連勞保都快破產了還有本領去養一堆失業人口嗎?
再說,目前針對低收入戶的補助裡面也沒有提供住所這一項好嗎
社會局的安置對象只有老人跟兒童,也都有資格限制
青年繳不起房租也要社會局安置??
只能說等台灣挖到石油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