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是法治社會還是人治社會?郝市長憑什麼拒絕法院執行命令? 哀哉!理盲濫情的台灣人

官司勝訴的人幫 敗訴的人 釋憲

真的很妙

鄉民還是看熱鬧就好

糖果緞帶 wrote:
任何國家都一樣法律上...(恕刪)


說的好!! 這正是民主法治的意義,可惜那些抗爭的人到現在都搞不懂這道理

flycode wrote:
提出釋憲必須權力受損,且確定終局裁判申請釋憲才會受理,

都要執行拆除了 當然確定終局裁判


flycode wrote:
依你的說法,王家是被害人,台北市政府算是依法行政的"加害人",
你要加害人幫受害人申請釋憲???

所以才說
真正盡責的公務員應先提起釋憲
若釋憲後還是需拆就拆吧


flycode wrote:
跟你講啦! 若真的需要釋憲才能解決,
自然會有想作秀的律師或民意代表幫王家釋憲啦!

起初他們(德國納粹黨)追殺共產主義者,我不是共產主義者,我不說話;
接著他們追殺猶太人,我不是猶太人,我不說話;
後來他們追殺工會成員,我不是工會成員,我繼續不說話;
此後他們追殺天主教徒,我不是天主教徒,我還是不說話;
最後,他們奔向我來,再也沒有人站起來為我說話了。
德國牧師馬丁.尼莫拉(Martin Niemoller)


flycode wrote:
第15條的"人民",是95%以拆戶? 還是5%的未拆戶啊?

是所有95%+5%=100%的人民


flycode wrote:
你才拿憲法第15條,我直接給你憲法第1條就可以壓過去了!

中華民國憲法
第一條 中華民國基於三民主義,為民有民治民享之民主共和國。

只要把憲法第一條改成這樣,就可以依照"您"皇帝的意思做囉!!
第一條 中華民國基於三皇主義,為皇有皇治皇享之君主共和國。


帝制了幾千年,我國沒有保留皇室就有這樣的問題,有一點權力的人,就想當皇帝。

就是有人要曲解法條扭曲他人的意思
才會有那種政府去執行完全違背法理精神而可能違憲的法律
什麼叫民主,民主是建立在尊重他人之上
民主的國家要大聲唱歌可以,請去合格的KTV或隔音良好的室內或無人的是外,以不影響他人為前提
同樣的,都更可以,但請尊重不想都更的人的意願
現行的都更法就如同有5個人要輪暴1人
因為那5人大於百分之80所以就合法嗎
一件事就算法律允許
只要不是建立在尊重他人的基礎上都不是民主
多數決不是真民主
真民主是多數決並且尊重少數人
做不到嗎
只要當初都更不要將王家劃入即可
是不為也,非不能也
realeric wrote:
與憲法牴觸的法律無效
_____

位何這邊的鄉民美伊個都是變成大法官

法院法官都沒有絕得違憲

可以尊重依下媽


法院的法官不是大法官
所以需要大法官釋憲
法官負責案件審理
大法官負責法條解釋與法律是否違憲
很多人不知此事件的內幕,就隨著媒體起舞
其實法院當初為何判王家敗訴,有幾人真的去了解判決書
惡法就要修法,不是在郝市長家靜坐就有用
到時候,被警察強制驅離,又要怪天怪地
唉...

0933 wrote:
對自己有利的時候當然...(恕刪)

這種發言和某黨只要輸官司法院就是別人開的,有什麼不同

anncsandy wrote:
惡法就要修法,不是在郝市長家靜坐就有用
到時候,被警察強制驅離,又要怪天怪地
唉...

真正盡責的公務員應先提起釋憲
若釋憲後還是需拆就拆吧
現在拆了
釋憲後若都更法違憲
需要國賠
用你我的納稅錢去國賠
公務員照領薪水以及以後的退休俸
這樣養公務員不如養幾台電腦

VPECHURRYUP wrote:
呵呵~~那台北巿健保...(恕刪)

又來扯什麼中國人,有沒有新招啊

A男子 wrote:
當納粹來抓共產主義者...(恕刪)


這點我覺得現在台北市政府比較像是沒人幫忙講話的威瑪憲法。而批評者其實比較像納粹
而且,就算提釋憲,屆時都更條例未被宣告違憲,還是有人會說政府治凌駕司法,司法己死。無心遵守紛爭解決機制,什麼都只是藉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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