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uissvs wrote:
跑馬燈看到標題, 但...(恕刪)


台灣從台灣頭到台灣尾
甚至外島
都一樣的是

1.地目無法變更-->政府徵收變更-->賣給建商-->建商高價賣給消費者(比當初政府徵收的高N倍)-->在地的年輕人買不起房子

2.破舊卻有歷史的老宅-->投資客買走-->當地居民想買回需要3-4倍,無力買回-->政府出面買回(真不懂投資客怎麼都知道)

3.政府景氣差時幫買地的建商紓困,景氣好時...房子脫手(為什麼買地風險還要政府幫忙承擔)

結論:以上三點,證明原來帶頭炒房的是政府/政客

X29017 wrote:
敢問你們夫妻是分居嗎...(恕刪)


X大,別生氣,別酸我們窮.
當然知道囤積稅課不到我,重點是稅目的課徵與執行希望要更合情理法.
不希望有短暫性的開處方籤似的稅則.
不同地區不同價格不同稅,這是對的,
說得我都以為公平到實價開徵了?
房地產本來就不應該當作投資炒作標的,這是對的.
那請問什麼東西應該適合當炒作標的? 好讓我等愚民學習學習.
X大說的都是對的.
至於我們家人是否分居,是否繳過稅,是否養得起房,多少房才足夠,別人是否要拿股票來比喻.
..........您真管寬了.


xnn0159 wrote:
同意+1政府要擴大稅...(恕刪)

政府要擴大稅基可以有下列向目思考
單單思考囤屋稅多小兒科
1.股票持有者應按"張數"階段增加所得稅率
-->股票越多,股利越多,股利算所得,本來就有累進做用,又課健保
股利是資本利得,股票張數是另一個課稅名目,這是透過增加稅目來增加稅收,當然完全不同,簡單說一條牛給你剝兩層皮

2.存款應按金額增收10%妨礙消費的"保管稅"
-->存款越多,利息越多,利息算所得,本來就有累進做用,又課健保
存款利息也是資本利得,保管稅當然是使用者付費,學學日本而已,簡單說一樣是一條牛給你剝兩層皮

3.所得稅率最高調整到90%並從30%起跳
-->所得稅累進的比率跟房屋稅相比,根本小屋見大屋
沒有說是累進稅率喔,是"最多"拿你年收入九成給國家,直接超英趕美跟北歐各福利國家看齊晉升先進國家之列

4.加戶交通工具持有超過一輛(含機車)一律加徵500%空汙懲罰費
-->名車也有奢侈稅,而且不會有人那麼無聊去保存100台nissan或toyota吧
空汙費當然按量徵好過按排氣量徵,這下騎機車的普羅大眾一個都逃不掉,一年一輛納個三千,也比徵富人的奢侈稅強多了

5.用電超過基本度數一律按現行累進費率再加徵300%奢侈稅
-->用電本來就有算累進,用越多繳越多
一樣是一條牛剝兩層皮的把戲,懶得說了

怎麼看就只有囤房想要課到囤房稅最不可能
直接跟金字塔尖的階層產生矛盾
但是可以強~普羅大眾的手法可多了也更容易
普羅大眾無力抗稅還可發掘更多的錢

~果然是有心就有力~

bike speed wrote:
看到這版有人會大聲疾呼

夫妻倆辛苦一輩子多囤個一兩間房給子女有何不對?

說穿了......房產只是你們認定的投資管道....甚至避險用...

都只想穩賺不賠 長期持有....所以那些炒股期貨買黃金的人

就是走鋼索 賠錢活該?


奇怪了???

妳都知道穩賺不賠了~~

為何不借錢炒??

佛心來的??

傻到去炒黃金期貨賠錢給人家賺???

louissvs wrote:
跑馬燈看到標題, 但...(恕刪)

感覺這個政府已經慌了手腳
一直在丟煙霧彈!
以前認真打拼存錢理財買房 有土斯有財的觀念
在如今價值觀錯亂的年代裡
被視為罪惡 缺德 沒良心的行為??

那乾脆全面禁止持有非自住房產算了!
賺錢通通去定存 不然就全部打死
貢獻台灣內需經濟 豈不妙哉??
還是通通改去炒股 活絡一下台股!!


歡喜做、甘願受,各人造業各人擔~~!!

Tcrspeed9 wrote:
感覺這個政府已經慌了手腳
一直在丟煙霧彈!
以前認真打拼存錢理財買房 有土斯有財的觀念
在如今價值觀錯亂的年代裡
被視為罪惡 缺德 沒良心的行為??

那乾脆全面禁止持有非自住房產算了!
賺錢通通去定存 不然就全部打死
貢獻台灣內需經濟 豈不妙哉??
還是通通改去炒股 活絡一下台股!!


這樣還嫌啊....
銀行信用卡收20%利率叫暴利,建商投客們炒房利率超過50%的大有人在...

這叫"認真"存錢投資理財買房,有土斯有財???

反正都不一定會過,何必緊張咧...
看到這個版有人說囤房是留給子女的...
這些人這麼看哀自己的子女嗎?
認為他們將來會連一棟房子都買不起...

你們倒不如多花點時間教育他們,提高他們的競爭力,
而不是將時間都花在如何再去買下一棟房,
讓其他人的子女在這個間點買不起房...

by the way, 如果政府能成功將房價回到正常價格, 你還需要擔心未來你的子女買不起房嗎?
不但是最大的莊家, 而且還穩賺不賠!

leechanghung wrote:
結論:以上三點,證明原來帶頭炒房的是政府/政客
忍忍忍

Tcrspeed9 wrote:
感覺這個政府已經慌了手腳


政府可是很聰明滴,無論甚麼狗屁鳥政策都先丟出來給大家討論,

看是要罵的還是要抗議的,全部都讓你們吵一遍

接著,再煞有其事的拿幾個沒被罵那麼兇的方案出來討論,

最後,再放出大絕 - 依所得超過五百萬或是房子五間以上或是

總價超過五千萬以上或是股市超過一萬點或是GDP保三再來執行,

然後扣除掉賤商或者預售屋之類的,這樣就皆大歡喜了
『 在山的面前,我永遠謙卑;不敢言征服,只願山仁慈 』
戶口裡有多少個人
就可買幾間房子就好啦
這麼簡單的問題
吵來吵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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