炒房很可恨,難道炒股就不可惡?

俗話說:打蛇打七寸,一打到痛點,空空就會忍不住爬出來放屁。
spermbox wrote:
高雄工作買不起房?這種鬼話我實在懶得跟你爭辯!
就算高雄低薪也與炒房仔無關,跟我講幹嘛?去跟你們老闆講啊!
你不想住南部想當天龍人的心態我很懂 !
天龍人不是你這種人當得起的!

說的好!

現在的年輕人就是【愛慕虛榮】,一看到台北比自己家鄉進步,就攜家帶眷,離鄉背井的擠

來台北想要沾光攀關係,買不起房子寧願窩在都會區的外圍租房子也甘願,竟然忍心讓自己

的故鄉廢校廢村廢光光,這種貪圖外在的虛榮心,真是讓人感到不齒,世風日下啊!

月是故鄉明,人是故鄉親,每逢佳節倍思親。過年返鄉車潮又要大塞車。

↓


george306 wrote:
嗯, 那我好奇你在紐(恕刪)


如果我去那裏工作就會買喔

你買了嗎?
spermbox wrote:
依我對房市的了解,台灣多數房市投資人行為上應該稱作置產,而非炒作!

樓主,你炒過房嗎?沒炒過房,甚至沒買過房子的你,到底是在緊張什麼?
我就是愛拍照 wrote:
樓主,你炒過房嗎?沒(恕刪)
要看你如何定義緊張溜
Sent from Google Chrom on my HP Pavilion Laptop 14
spermbox wrote:
如題依我對房市的了解(恕刪)


炒股有多可恨我不知道.....

我只對有多少人拿房去抵押,以及拿到融出來的錢去開了幾倍槓桿炒股有興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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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覺得炒股可恨/可惡,

樓主可以考慮去空它~

炒股當然可惡阿(誤導或是惡意)

而且炒股其實會被關喔
依證券交易法(簡稱證交法)第一五五條規定,不得有「意圖影響集中交易市場有價證券交易價格,而散布流言或不實資料者。」 之行為,違反者依第一七一條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下罰金。 所以如果是意圖影響行情而散布資訊,即使資訊並非虛構,亦可能被依證交法處刑。

但是炒房不會被關
「炒」很難定義耶?

路邊賣鍋子,攤商夭喝強調日本進口好貨,喊到一個泡麵鍋要 3000 元,叫不叫炒作?但若同樣的商品,到了百貨公司裏,櫃姐細心推銷解說,一個賣 4500 元,叫不叫炒作?東西也都不假,真的日本進口,兩個賣方,誰是炒作呢?

更糟的是... 一堆人真的信,拚命地買,於是定價效應就形成,這東西真的值個三四千元了,那買的人才是炒作者?

一樣東西究竟該值幾元,有沒有普世標準?
dancingra wrote:
一個賣 4500 元,叫不叫炒作?東西也都不假,真的日本進口,兩個賣方,誰是炒作呢?


炒鍋子跟炒股兩者差很多
正常人一個人不會買一堆鍋子買到破產(除非你是盤商要囤貨)
除非你聯合哄抬物價(形成壟斷.導致民怨)也是有刑責

股票則是可以買很多(有人借錢有人融資)
萬一炒股(放消息).誤導民眾大肆購買
地雷股炒成績優股.虧幾百幾千萬那就差很多了.輕則鬱卒幾個月.重則輕生
已經嚴重影響到社會秩序了

所以炒股是有刑責的
炒股 小心刑責上身
https://ec.ltn.com.tw/article/paper/1246187
如果 水跟空氣可炒
台灣人一定不會放過

誰叫你不努力沒水喝
誰叫你不努力沒空氣可呼吸的言論都會出來



neochen_01 wrote:
炒鍋子跟炒股兩者差很(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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