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engya wrote:
我也遇過仲介跟我說屋主不會賠錢賣的
如果真的喜歡又有需求...價格談到自己能接受的範圍
就買了吧!

早個10年12年的,這樣講確實造福很多人。
不勇敢買進去確實等10年都等不回。

現在如真要造福人,話是否改成:
"手頭如有些緊,價格雖不滿意但沒差太多的話,就趕緊賣了。"
不死心賣了,以後再等10年也等不回。

10年後回頭看,賣方會慶幸有賣了;而買方也會慶幸有買到便宜一點。
未來的跌價損失,雙方(或多方)共同承受,各取所需,皆無怨言。


不過我也不是善心人,所以我說的是:
"不缺錢的今年可不要賣,萬一明年大漲,到時候又要怨空空害你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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