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appytimes wrote:
嗨,大家好,我又來說...(恕刪)
樓主不是對法律很熟嗎?
法官可以不起訴???
所以檢察官可以無罪判決嗎???



還懂法律勒
基本用語都用錯懂個鳥喔!


Tracy k wrote:
檢察官起訴之後,案...(恕刪)
migrant1999 wrote:
角頭弟的持分即將被拍賣時,拍賣之前角頭(另1/2的持有者)是否依會被公部門或銀行正式告知?能讓角頭有機會處理,而使其不會陷入不知情的困境。又或,有無這方面的規定,有優先購買權?...(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