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千萬豪宅
卻繳不起十萬的不動產稅

就和買雙B名車
卻繳不起路邊停車費只好違停是一樣道理

到底是付不起
還是貪小便宜

吃定政府軟柿子
卻對車商建商銀子乖乖奉上

這是什麼道理
kjhwan wrote:
我部份認同老人的看法...(恕刪)


辦法還沒出來大家就認定.言之過早.

1.房屋稅----每年(如果自住繳少少或跟現在一樣.但2間以上第2間就重課呢?)
2.地價稅----每年(如果自住繳少少或跟現在一樣.但2間以上第2間就重課呢?)

3.印花稅(房屋課稅價格+土地課稅價格)*0.1%-------所有權移轉時發生(如果自住繳少少或跟現在一樣.但2間以上第2間就重課呢?)

4.地政登記規費(房屋課稅價格+公告地價總額)*0.1%--------所有權移轉時發生(如果自住繳少少或跟現在一樣.但2間以上第2間就重課呢?)

又有人說我家5人.一人一間不就好了.都說了一人一間你有錢你就多買多生也OK.反正剛好現在少子.財產先分配好也OK.免得爭產一堆是非.提早分好省事.
或你要用人頭(別人也不是傻瓜把自己配額用掉.你不怕化為烏有?)也OK.將來糾紛自擔.

反正第2間的稅就是比自住重很多.你認為呢?(辦法細節就能解決的不是嗎?)

還是等出來後再看看是不是好辦法再說支持或反對吧.因為不去改現有的制度.房價是不會合理的.就先看新辦法是否有比較好.如果更差就去反對也不慢.要3讀才能過.

相信一般人只想要一個合理房價有一個窩住.只要自住就不用擔心被課重稅.而是讓那些5%特有錢跟20%很有錢又很多房產的繳重一點的稅(2間以上多間也能以級距3.4.5.6.7.8...間分級來課重稅阿).如果是這樣的辦法你願意接受嗎?


房屋時價課稅,那請問徵收時是否也是時價徵收,認真你就輸了

huron wrote:
政府 VS 投資客建商

自己斟酌一下


小聲問一下..我兩邊都不想給怎麼辦??

xieb wrote:
小聲問一下..我兩邊...(恕刪)


呵呵.那就逃漏稅啊^^

wang111 wrote:
20年共繳市價40%的稅總比以"倍數"買房好....


依照過去幾年的經驗..真的實施,20年共繳市價40%的稅有可能是確定的(%數不確定,但要
你多繳稅是確定的),但能否不要以"倍數"買房則是不確定...政府關了門一定會記得留扇窗,
政府高官的房產是比多的,跟自己過不去幹嘛?
JINDERLANDOFFICE wrote:
你確定嗎?上網隨便都...(恕刪)


第五條(稅率)
  房屋稅依房屋現值,按左列稅率課徵之:   一、住家用房屋最低不得少於其房屋現值百分之一點二,最高不得超過百分之二。但自住房屋為其房屋現值百分之一點二。   二、非住家用房屋,其為營業用者,最低不得少於其房屋現值百分之三,最高不得超過百分之五。其為私人醫院、診所、自由職業事務所及人民團體等非營業用者,最低不得少於其房屋現值百分之一點五,最高不得超過百分之二點五。   三、房屋同時作住家及非住家用者,應以實際使用面積,分別按住家用或非住家用稅率,課徵房屋稅。但非住家用者,課稅面積最低不得少於全部面積六分之一。
第六條(稅率擬定程序)
  直轄市及縣(市)政府得視地方實際情形,在前條規定稅率範圍內,分別規定房屋稅徵收率,提經當地民意機關通過,報請或層轉財政部備案。

七、地價稅稅率及計算公式
(一)一般用地稅率 地價稅一般用地稅率 稅級別
計 算 公 式

第 1 級
應徵稅額 = 課稅地價(未超過累進起點地價者) × 稅率( 10/1000 )
第 2 級
應徵稅額 = 課稅地價(超過累進起點地價未達5倍者) × 稅率 (15/1000)-累進差額(累進起點地價 × 0.005)
第 3 級
應徵稅額 = 課稅地價(超過累進起點地價5倍至10倍者) × 稅率( 25/1000 ) -累進差額(累進起點地價 × 0.065)
第 4 級
應徵稅額 = 課稅地價(超過累進起點地價10倍至15倍者)×稅率( 35/1000 ) -累進差額(累進起點地價 × 0.175)
第 5 級
應徵稅額 = 課稅地價(超過累進起點地價15倍至20倍者) × 稅率( 45/1000 ) -累進差額(累進起點地價 × 0.335)
第 6 級
應徵稅額 = 課稅地價(超過累進起點地價20倍者以上) × 稅率( 55/1000 ) -累進差額(累進起點地價 × 0.545)


(二)特別稅率 地價稅特別稅率
適  用  土  地 稅率種類

(1)自用住宅用地、勞工宿舍用地、國民住宅用地 2/1000
(2)公共設施保留地 6/1000
(3)公有土地、事業直接使用土地如工業用地等 10/1000



lkk77 wrote:
房屋時價課稅,那請問徵收時是否也是時價徵收,認真你就輸了


問題是課稅時以低稅基課, 徵收時卻以市價徵收, 不認真您就輸了

老老人家 wrote:
問題是課稅時以低稅基...(恕刪)


說真的還真看不懂!前後邏輯好像不是很通

lkk77 wrote:
說真的還真看不懂!前...(恕刪)


地價稅是以公告地價來算, 但徵收時卻以公告現值來徵收, 往往還要加成, 但被徵收的還是不滿意!

以新北市三芝區後厝段北勢子小段 00010000 地為例
田 73平方公尺
100年公告土地現值:2300元/平方公尺.
公告地價:460元/平方公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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