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binking wrote:
王家的產權當初也是從 「法」上面而來的
現在只是依 「法」 行政
很好你既然也知道,是依法行政,那請你先去看一下"中華民國憲法第二章第十五條"
第十五條 人民之生存權,工作權及財產權,應予保障。
既然已經是獨立產權,按照憲法第十五條人民之財產權應予保障...
土地絕對是王家的財產,所以要依法行政,可以啊!先依憲法再來談其他的東西!!!
而違背憲法,該法或該條例無效,這應該是基本常識!!!
連結在下面自己看吧!!!這是總統府的網站喔~
中華民國憲法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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