豬年...豬頭啊... wrote:八月、都更、拆王家(...(恕刪) 每個單位都在玩文字遊戲都在往灰色地帶鑽法官 消防局 都更處 市長 建商 每個單位 單獨看都沒錯但是合在一起 就是標準的犧牲王家醜陋的官場每個單位都沒錯 錯的是王家的地擺錯了地方
我覺得現在很簡單既然現在的建照是不合消防法令的台北市政不撤銷建照,且還准予開工那就去地檢署和監察院控告業務承辦人和局處首長廢馳職務,背信,並請檢調徹查這些人跟建商之間郵電通聯,金錢往來記錄並請監察院彈核這些未依法行政的公務員反正這些承辦業務的公務員,被撤職查辦彈核,也只是活該剛好罷了
robinking wrote:重點建商給王家的5間...(恕刪) 你還看不懂嗎?如果王家不表示意見,基於憲法保障私人財產的精神政府應視為不同意都更(保護王家財產)。而不是視其為同意都更!!!這已經和五房五車位無關了...我舉個例子,我用三隻普通手機一萬元),換你一隻智慧手機(一萬元),你換不換同樣你沒回覆也沒答應,我能不能視為你同意?都是手機阿,而且價值對等,但是你願意嗎?稍微想一想吧!!!
robinking wrote:重點建商給王家的5間房子+現金並不少於原來兩樓透天厝甚至更多王家從中並無損失 土地持分從100%持有,變成可能只持有千分之幾從透天厝變成集合式大樓,本來沒有樓上樓下鄰居的問題,以後變成樓上樓下走路、裝潢、摔東西都影響到居住品質這個可以用價值算嗎?你的價值觀偏頗或廉價,不代表別人應該要跟你一樣!
米色魚眼 wrote:你還看不懂嗎?如果王...(恕刪) 那你可以去幫王家的人申請大法官釋憲啊~你只是會看字面上的解釋無言人家法官會比你不懂法律嗎???法官都判王家敗訴了......還在硬拗讓後再批評人家法官是恐龍法官就你們的看法是最正確的
robinking wrote:那你可以去幫王家的人申請大法官釋憲啊~你只是會看字面上的解釋無言人家法官會比你不懂法律嗎???法官都判王家敗訴了......還在硬拗讓後再批評人家法官是恐龍法官就你們的看法是最正確的 如果都沒有恐龍法官,為什麼連總統都要提出司法改革?讓法官評鑑及退場機制啟動?法官判什麼你就相信什麼,江國慶案也不用翻案啦,法官100%是對的!?robinking wrote:跟你們不一樣的看法就說是價值觀偏頗或廉價你們的價值觀還真高尚啊 不管怎麼說,應該是比把判決文當聖旨的人好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