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視:" 八月、都更、拆王家 "...


豬年...豬頭啊... wrote:
八月、都更、拆王家(...(恕刪)


每個單位都在玩文字遊戲
都在往灰色地帶鑽

法官 消防局 都更處 市長 建商 每個單位 單獨看都沒錯

但是合在一起 就是標準的犧牲王家

醜陋的官場

每個單位都沒錯 錯的是王家的地擺錯了地方






robinking wrote:
重點建商給王家的5間...(恕刪)


強暴犯強暴你後也這樣說

重點我也給你的500塊+ 現金並不少於你的價值
甚至更多
你從中並無損失

你的邏輯真是...,換成你作當事人如何?

fch9899 wrote:
強暴犯強暴你後也這樣...(恕刪)


被強暴你沒有機會反對,
而現在是可以反對時,你不反對,
已成定局時,又出來抗爭,
這兩件事如何類比?
我覺得現在很簡單
既然現在的建照是不合消防法令的
台北市政不撤銷建照,且還准予開工
那就去地檢署和監察院控告業務承辦人和局處首長
廢馳職務,背信,並請檢調徹查這些人跟建商之間郵電通聯,金錢往來記錄
並請監察院彈核這些未依法行政的公務員

反正這些承辦業務的公務員,被撤職查辦彈核,也只是活該剛好罷了
robinking wrote:
重點建商給王家的5間...(恕刪)


你還看不懂嗎?

如果王家不表示意見,基於憲法保障私人財產的精神

政府應視為不同意都更(保護王家財產)。而不是視其為同意都更!!!

這已經和五房五車位無關了...

我舉個例子,我用三隻普通手機一萬元),換你一隻智慧手機(一萬元),你換不換

同樣你沒回覆也沒答應,我能不能視為你同意?

都是手機阿,而且價值對等,但是你願意嗎?

稍微想一想吧!!!
robinking wrote:
重點建商給王家的5間房子+現金並不少於原來兩樓透天厝
甚至更多
王家從中並無損失


土地持分從100%持有,
變成可能只持有千分之幾

從透天厝變成集合式大樓,
本來沒有樓上樓下鄰居的問題,
以後變成樓上樓下走路、裝潢、摔東西都影響到居住品質

這個可以用價值算嗎?
你的價值觀偏頗或廉價,不代表別人應該要跟你一樣!
米色魚眼 wrote:
你還看不懂嗎?如果王...(恕刪)


那你可以去幫王家的人申請大法官釋憲啊~
你只是會看字面上的解釋


無言

人家法官會比你不懂法律嗎???
法官都判王家敗訴了......還在硬拗

讓後再批評人家法官是恐龍法官
就你們的看法是最正確的



fanzi wrote:
你的價值觀偏頗或廉價,不代表別人應該要跟你一樣!




跟你們不一樣的看法

就說是價值觀偏頗或廉價

你們的價值觀還真高尚啊

robinking wrote:
那你可以去幫王家的人申請大法官釋憲啊~
你只是會看字面上的解釋


無言

人家法官會比你不懂法律嗎???
法官都判王家敗訴了......還在硬拗

讓後再批評人家法官是恐龍法官
就你們的看法是最正確的


如果都沒有恐龍法官,
為什麼連總統都要提出司法改革?
讓法官評鑑及退場機制啟動?

法官判什麼你就相信什麼,
江國慶案也不用翻案啦,
法官100%是對的!?


robinking wrote:
跟你們不一樣的看法

就說是價值觀偏頗或廉價

你們的價值觀還真高尚啊


不管怎麼說,應該是比把判決文當聖旨的人好一點

fanzi wrote:
如果都沒有恐龍法官,...(恕刪)


又扯到江國慶真得是好笑

什麼都能扯

法官本來就是依照法律條文

依照雙方提出說法証詞做仲裁

不然要法官幹麼


今天這個情況完全是王家的人
人心不足蛇吞象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21)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