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maxstor2002 wrote:
一坪100萬租你12000(恕刪)
哪一間?
我去租,給你一個月租金當介紹費
john6517 wrote:
還是你認為地下經濟不算違法?
唉唉唉!! 守法叫墨守成規.. 你的理念還真特別!!!
G先生.. 交手了10多篇文章.. 你始終沒把你偉大的"不違法"套利方式跟大家分享? 莫非你掰不下去了!!
[說了一個謊言.. 又要更多謊言去圓..] 這是共眾平台.. 望你謹言慎行!!....(恕刪)
kevinniba wrote:
有關兩岸套利說, 其...(恕刪)
icyjellybean wrote:
g大可能常往來對岸,講話有所顧忌,你就別為難他了。真的想規避外匯管制,可以PM給我
我是不懂利用淘寶、服貿的玩法,但早在十幾年前就有半公開的old school作法,現在依然好用得很。你在對岸工作這麼久了,當真一無所知?
john6517 wrote:
前文我都舉了幾種方法了.. 都是不合法的方式..
但G大強調: "不違法兩岸套利".. 我是質疑他膨風.. 問他半天.. 他答非所問.. 顧左右而言他.. 從個人轉到公司.. 從掏寶轉到服貿協議.. 又扯到影子銀行..
違法的套利.. 或是講不出來的東西.. 就不需要上來說嘴!!!!
你的方法是合法的嗎? 不是的話.. 就不必了..
真正"可靠保險"的方法.. 還是找大陸開公司的"朋友"作平行兌換.. BUT.. 這也是違反規定...(恕刪)
goblinlord wrote:
不違法就是無法可罰,法律沒有說不可以做,那就是可以做
不然你覺得合法避稅是在說法律允許的避稅行為還是在說法律沒有罰則的避稅行為呢?
法律絕對不會告訴你可以合法避稅的ok?所謂的合法避稅就是利用法律漏洞來進行避稅的行為
所以在你的定義下,所有的避稅行為都將成為"違法"?我都用稅法來點你了你還搞不清楚狀況?這點道理都不懂你還跟我說你懂經商?
還法律沒有模糊空間哩,民法的模糊空間就大得很,最後解釋法律的還是人,法官的自由心證可就是模糊空間了
不過我是商人不是法匠,所以能不能安穩賺錢對我比較重要,法律條文的問題就交給你慢慢去研究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