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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i4 wrote:
房地計算遺產稅時應加(恕刪)
我寧願計算遺產稅時,盡量逼近市價
然後子女在有換房或賣房需求時,用相同的價格當作成本
遺產稅父母兩人,有將近3000萬的免稅額度
超過的部分,只要課10%,除非遺產超過5000萬
也就是父母兩人,理想上加起來要超過一億才有15%的課稅級距
3000萬以上只有10%
但你看現在規劃的房地合一稅是怎樣計算的,遠遠超過遺產稅的稅率
現在的制度
是現值跟市值的差額,將來會變成子女的所得,
現在有能力的子女,基本上會在結婚時就購屋買房,等到父母的房子變遺產,已經是第二間房了
如果父母的房產剛好經過都更,老房變新房,現值跟市價將會差距更大,
這是被逼子女當包租公是吧
用遺產的10%稅率去換房地合一稅45%,大概是傻了才會這樣希望
父母加起來要3000萬才開始課10%,這個額度已經可以買不錯的房子了,根本沒必要用現值去計算遺產
,錢太多就提前贈與轉移掉就好了
還是各位會希望未來子女要賣房時,房價會將這現值跟市價的差額給跌掉
打房打到自己給子女的房子身上
如果都不是,那就是支持少子化,乾脆不要繼續有後代,就沒有後續被政府課稅的問題
既然沒有後代,當然是房子要去貸款,把錢哪去爽爽花,去世後最好是負債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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