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xman wrote:
我在3月底賣了一間房...(恕刪)
來到源頭
假如無論成交總價是多少 你都必將赴4%的服務費用
那天下所有仲介 哪一個需要騙你的....
兩個原則
1.之所以騙 是為了幫你把房子處理掉,好讓你獲利了結
2.保全自己的該拿的服務費用
大多賣方都是貪得無厭 跟我說買方出1200萬
那好 我就1200萬實拿 其他我不管 你們自己想辦法找買方...
長久下來 你就知道為什麼大家都討厭仲介這個"黑心職業"了
caxman wrote:
好一陣子沒更新進度了,今天才把這件事處理完畢,所以我剛剛把過程一並置於樓頂了,你們自己再去看,這樓就直接PO結果。
2013/04/28
上午仲介方主動來電要求在度碰面協商,碰面之後,是店長出來和我談,過程我就不講了,對方講的內容和理由還是一樣,所以我都懶得說話的......總之仲介方承認交易過程有瑕疵,願意協商服務費價格。反正我也懶的和他們糾纏了,所以想說,錢怎麼切,可以談就談吧,也省得我提告。
總之,一退一讓,2:5分,3:4分,最後5:5分成交,並重簽服務費確認單,仲介只拿三萬五服務費
caxman wrote:
看到前面有人提斡旋單,忽然想到有一個重點我忘了說,就是過程中我一再要求拿出斡旋單,仲介被逼到後來只好拿出,果然,買方出到1168,我反問仲介,如果我有看到這張,我可能會自己降到1165成交嗎?
仲介說:你自己沒有說要看的。
我:無言.....
caxman wrote:
我當時相信仲介說對方只出1100,所以沒要求看斡旋單,弄到後來意思就是我自願被你騙?難道,仲介收到斡旋或要約書之後,拿給屋主看不是義務嗎?
caxman wrote:
手機輸入,很多事懶得一再寫,但具體事實相信我都交待清楚,無奈就是有人還是會說我有所隱瞞。
強調過不爽給對方賺是因為他們欺騙人,無奈就是有人說我愛錢。
也說過買方要這筆錢,我會還他,但同時也說過買方不想追究仲介,當然也沒跟我要錢,無奈就是有人假籍清高之名要我主動還給買方。
三萬五也不到我月薪1/4,對我來說,讓仲介拿不到全部,才是我的目的,爽!
而那些說我愛錢,要我還錢的,干你們PS...
caxman wrote:
總之,一退一讓,2:5分,3:4分,最後5:5分成交,並重新簽訂服務費確認單,仲介拿三萬五服務費。
...(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