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新屋開設窗口距離,拜託請指教!

陳小春2525 wrote:
http://tw....(恕刪)


就算我拜託你好不好
不要動不動就解除契約找消保官什麼的
麻煩你先去找一下爭議事項之"適法性"
現在單就防火巷的規定都搞不清楚
房子是否為違建也不知道
法條只是規定防火間隔未達一.五公尺範圍內之外牆部分應具有一小時以上防火時效....
並沒有說一定要1.5公尺
另外房屋建完後會辦理第一次登記
就算有改變建築物外觀
在最後如果合法登記後,亦無違建之情形
你為什麼執意要走到與建商撕破臉.....

廣告多按,01不慢,無料論壇,這裡最讚!!....報告:狗腿可以不用關警閉嗎?
Formosa Trail wrote:
就算我拜託你好不好不...(恕刪)


您誤會了!沒違建我也不想解除契約喔!
畢竟這棟房子地點好,裡面規劃也都符合我需求!
防火間距未達150公分需採用固定式防火窗,防火門!
樓高12米,住家有效採光距離H/D不是要4/1,12/4=3米嗎?
但我只要求防火間隔合法阿!我不想冒著房子被拆掉的風險!
房子建照跟使照的圖不一樣,這也可以合法登記嗎?

Formosa Trail wrote:
就算我拜託你好不好不...(恕刪)


Formosa Trail大大:
請問要跟哪個主管機關詢問呢?
我這裡是沙鹿鎮,是跟沙鹿鎮公所經建課問嗎?

因為建商不要給我建築執造副本圖!
他們說全台灣沒有一棟建築物是合法建築的,如果都要按照建築法規的話,房子會蓋成四不像!
我跟他們說我只要求不要影響到後面的空地主人!
他們說防火巷是我的,我的房子蓋在自己的防火巷上面又關他們什麼事呢?
很多人也都把房子加蓋到滿的....
如果我不滿意,建商叫我換別的房子,他們還有別的推案....
我現在對他們真的不是很有信心!
陳小春2525 wrote:
您誤會了!沒違建我也...(恕刪)

您可以把當初房屋買賣時,建商廣告DM上的平面圖秀出來,這樣大家比較可以給您意見。
陳小春2525 wrote:
建商的dm在這裡喔!...(恕刪)


建案名稱是〝靜宜一街〞...........
陳小春2525 wrote:
建案名稱是〝靜宜一街...(恕刪)

好像沒有看到平面圖耶?
mlmt wrote:
好像沒有看到平面圖耶...(恕刪)


請問是建築執照副本圖嗎?
他們公司的圖送審時是沒有開窗的!
但是給客戶的契約圖是有開窗的!
等於我的房子後面是違規開窗的!
當初購買時並不知道後面是違規開窗的!
建設公司說現在房子都是這樣蓋的...
跑照的人也跟我解釋縣政府那邊檢舉違章建築的案件多到像山一樣高!
只要不犯眾怒,違法開窗根本是不理會的!
我聽了很無言!
請問各位先進大大可以給些建議看要如何處理比較好?


陳小春2525 wrote:
請問是建築執照副本圖...(恕刪)


建商解釋說旁邊那棟超級違章建築的房子,被人檢舉的好幾次也沒被拆...
陳小春2525 wrote:
森_呼吸您好!
小弟今天有去跟建築師要建照副本圖,比對現場施工圖後發現建照圖房屋後面有規劃150公分的防火間隔!
現場施工圖卻發現房屋後方有突出100公分...
這是否代表建商違建呢?
屋後面那塊空地的主人是否也可以依法控告這家建商違建,沒有留150公分防火間隔呢?
(恕刪)


單就你的字面說法,是有違建的意味。
既然是違建,那就表示誰都可以檢舉。
但是,請注意喔~ 不是檢舉沒留設防火間隔,而是檢舉房屋違建與建照圖不符。


陳小春2525 wrote:
這個建商牆壁是用RC結構+磚造的!
這應該不是防火建材吧?
(恕刪)


RC牆以及磚造 牆厚大於7CM以上均有一小時防火時效。
所以理論上沒開窗 是符合法規的。
若有開窗,則需採用防火時效證明之窗戶或玻璃磚。也可視為合法。


陳小春2525 wrote:
建商沒有按照建築圖蓋,我也要履行契約嗎?
假如買了後,後方空地的主人要求我退縮100公分或者跟他買地留出防火間隔,那我該怎麼辦?
假如對方開價200萬叫我跟他買100*4.5公分的空地呢?
又假如後方空地的主人說不買就要去檢舉違建呢?
我買了後房子又被拆掉,那我買這棟房子不就損失比現在還慘重!(恕刪)


你多蓋出來這100CM"如果"是在自己的土地上,後方空地的主人怎能要求你跟他買地留出防火間隔呢??
他頂多只能檢舉你違建,請拆除隊來進行查報拆除。


陳小春2525 wrote:請問是建築執照副本圖嗎?
他們公司的圖送審時是沒有開窗的!
但是給客戶的契約圖是有開窗的!
等於我的房子後面是違規開窗的!
當初購買時並不知道後面是違規開窗的!
建設公司說現在房子都是這樣蓋的...
跑照的人也跟我解釋縣政府那邊檢舉違章建築的案件多到像山一樣高!
只要不犯眾怒,違法開窗根本是不理會的!
我聽了很無言!
請問各位先進大大可以給些建議看要如何處理比較好(恕刪)


很遺憾的告訴你,跑照先生/小姐說的是真實的現況。
而這也就是傳說中的一工、二工。等拿到使照後,再來改裝成銷售圖。
台北市的話,抓很嚴,基本上屬於主動出擊搜尋有無違法的建案。
有沒有落網之魚?當然有!!
台北縣的話,屬於被動處理,有人檢舉,就派員去現場查證。
有沒有落網之魚?當然更多!!
其他縣市,我不熟,不敢亂下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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