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boken wrote:
我才剛親自到縣府申請...
3.建物權狀影本,拿權狀出來印一份就行了,只要建物就可,土地不用,因為要看上面的住或住宅字樣。(恕刪)
這個建物謄本
我原本是從申請網路上直接申請
然後自行列印
但送件後
被要求補件
因為不能使用在網路上申請的
(網路上申請的文件,僅供自行參考用
不得用來跑行政程序)
後來我問承辦人員
能不能直接用建物權狀的印本來替代
承辦說不行
一定要去地政申請"正式的建物謄本"才行
以上是我的經驗
也或許是不同的縣市
所以認定上有差異!!
總之能順利繳件才是真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