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令修正:屋簷或雨遮等突出部分不再測繪登記

CTfrank wrote:
咦?這條不是沒有要實...(恕刪)


託卡卡院長的福

應該是沒有要實施了
瞬幻夢影 http://blog.yam.com/hahasue
小仲 wrote:
做做樣子而已總價還是...(恕刪)


有修正就是好的開始~
規定的愈細
建商愈不能混水摸魚
一項一項去改進
總比什麼都不做好
dennis1137 wrote:
有修正就是好的開始~...(恕刪)



全世界大概只有台灣是以建坪去計價...
遇到不爽.就PO到網路上.有用嗎??
這個本來就很荒唐..

咦?
"花台"還是要計算嗎??
我覺得也該廢掉了..
CADER 論壇 http://cader.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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