奢侈稅不溯及既往+採良心申報

如果從實施日開始計算2年的話
比較像是落日條款
如果是以實施日開始
只要持有不滿兩年,非自用;和你兩年內啥時買無關的一定要課稅
在哪之前已經賣出的,就不課稅
這個比較像是不朔及既往...
你國文有問題嗎?
實施前買的
7/1後賣的時候不滿兩年也要課
良心申報是被查到要再多罰
如果我是你會早點刪了這篇文
少丟臉了

1.不朔既往的意義,在於你在7月1日以前買賣的部分,政府並不會課徵您賦稅,
而在實施日後,只要持有未滿兩年,有出售的行為一樣會課徵。

2.良心申報這部分,買賣部分就要課徵你一筆財產交易所得了, 我相信聰明的政府應該會想辦法利用公式回推回去,再加上現在雷厲風行,我想前面至少半年會嚴加查核,要躲?被抓到就要罰三倍,可以試看看阿~
唉!有良心的人,還會做房蟲這種沒有良心的行業嗎?
最好再加上一條: 舉報 獎金抽20%!......當你去辦房屋產權變更時......幫你辦的小姐 你離開後 馬上

去舉發你! 哈哈



RThouse wrote:
最好再加上一條: 舉報 獎金抽20%!......當你去辦房屋產權變更時......幫你辦的小姐 你離開後 馬上

去舉發你! 哈哈


這個夠狠,版上有國稅局的嗎?
今天李部長講了
7/1前買的..一樣會被課稅
逃漏申報會罰3倍











xieb wrote:
只要你顏色對,又聽話..隨你房地產如何買賣如何忘記申報,
國稅局都會剛好沒查到你.

但只要你哪天顏色不對了,或是像某羅姓立委老是炮打中央,或
是脫黨參選,這時國稅局就會突然"剛好"去查一下你或你的金主
是否有"摸著良心"去申報....(恕刪)



讓我想起85年那位(連修廁所門的錢都沒有)的可憐男
顏色忽然不對,就等著全被掀出來
放心放心,其他建商仲介也不是傻子
絕對會維持良好的(顏色關係)
(我們都是一家人公司)不就是最好的例子


taipei08 wrote:
今天某黨團講了...不會讓它快速過關,一定會詳加審查,不會傷及無辜,也不放任黨團成為行政機關的橡皮圖章


該黨團已經澄清,並保證加速審核,7/1實施..
黨團書記長還連線2100全民開講,真是有趣...
還說馬總統晚上看到晚報後,馬上關切,已要求立委要配合...
接下來就看馬英九到底能不能壓得住立委囉...

要賭的投資客,就趕進進去衝,快繼續買吧

taipei08 wrote:
今天李部長講了7/1...(恕刪)


你說得這個聯晚的新聞點名的謝立委
還親自打電話到2100說這是有問題的新聞
他說他支持如期實施
所以嚕 假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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