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房子最後沒成交,仲介費可以拿回來嗎?或可拿回幾成??

重大瑕疵才能解約。
大部份漏水都是滲水,好像不屬於重大瑕疵,只能回復原狀、損賠或減少價金(買賣契約還在)。
目前常見重大瑕疵是兇宅(也有法院判決做過法事就不算是重大瑕疵)、輻射屋、海沙屋。
要解約可能仲介費要賠給對方,定金也是沒收的,好像有規定定金上限是15%(因買賣契約還在)。
通常只要在交屋前修復好合約還是要繼續履行

您或您朋友頂多要求漏水保固延長

但我建議您還是要求減少買賣價金

把錢拿來"自己"修漏水,也較安心

解約是不太可能,除非您當初有押但書

不然除了仲介費拿不回來,您的房屋頭款也會被沒收
以認養代替購買、以結紮代替撲殺!
問問先知/WW, 他們都自誇 上天是順著他們的意思走的, 既然都有辦法命令老天了, 應該有辦法替你拿回全部$.......

daniel700312 wrote:
呵呵! 01這麼多神...(恕刪)

daniel700312 wrote:
請問一下! 我最近簽...(恕刪)


一成服務費給仲介

還是一成簽約金給賣方



一般的行情不是
簽約的話一成是給賣方
仲介應該頂多要一~二趴的仲介服務費吧
如果樓主您真的給仲介1成的仲介服務費的話是可以去告該名仲介喔~~~(法規規定最高不能超過2%)
nobunaga1978 wrote:
一成服務費給仲介還是...(恕刪)

livingstone wrote:
一般的行情不是簽約的...(恕刪)


是一宗買賣至多成交價的6趴,沒規定誰要付幾趴,買二賣四是因循習慣。

daniel700312 wrote:
但因為房子有些問題,我主張解除與賣方的合約


主張任何權力前, 最好要對原因有十足把握, 否則會變成是你單方面選擇毀約, 仲介費要付以外, 還要賠賣方錢

g83mi wrote:
是一宗買賣至多成交價的6趴,沒規定誰要付幾趴,買二賣四是因循習慣。


事實上

仲介費都是買方在買單

所以

買方不付任何仲介費也是沒甚關係的
我買房子 跟仲介講明 這間我多少要買

我可以配合你

然後請你吃飯 交個朋友

然後 房子就買到了 沒付仲介費

但 房子也是稍微買貴XD

現在是! 全新成屋,初次驗屋屋頂就有漏水,滴的滿地都是水! 憑良心說,如果是各位看倌,誰會願意買? 往後我還要擔心受怕會不會再漏水!! 他是要求賣主與買主雙方說好,解除合約,這樣就事小! 如果有單方面不願解除合約,那就會法院見面了! 這一去法院,房子少說1年半載不能買賣,耗時費力!
只是初驗屋,房子就看到漏水,賣方也不願意承擔此漏水處再加保固,也不願降賣價,那吃虧的都是買方,真不合理!
雖說不是重大瑕疵,但誰願意買漏水屋? 誰願意住在屋裡還要天天擔心是不是還會漏水,這建商施工品質真是爛透了!! 法院也不知像這種案件會如何判,總不能都是買方吃虧吧!! 真沒天理!
~俠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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