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這位版大新聞並没有報導屋主委託台灣房仲賣屋乙事,不能自己憑空想像。
2.有關版大所談仲介私自複製key,隱瞞屋主私下以538萬po網要賣,甚至偷偷裝潢房屋乙事。據了解這個案件不是仲介委託關係,而是雙方自行接洽買賣;而且已簽訂買賣契約書,鑰匙是賣方親自交付。如果不是已經簽約買方怎麼會有鑰匙,又怎麼會有可能憑白無故自己花錢去幫他人裝潢(如果你是會做這種事嗎?)。再來賣方出售給買方的總價是398萬,買方開價538萬要賣(買方要開價1000萬也是她的權利)但能成交嗎? 而且房屋經過裝潢,難道没有比裝潢前有價值嗎?
3.另外給版大誠懇建議,不能單憑新聞報導內容及憑空想像來開版。(樓上陽光快遞網友說得很好,事情有二面,没人會隨便去人家裝潢。還有版大所下標題『黑心tw房仲買空賣空』明顯有針對性,如果未經深思熟慮,隨便下標而影響他人商譽,恐怕會很容易吃上官司,也會害了一票參與討論附和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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