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fs123493 wrote:
重點在你交屋了嗎??...(恕刪)
目前還沒有交屋,我有寫得很清楚只匯了頭期款至履保專戶。
代書那邊有讓他瞭解情況,我會暫時先停止任何的匯款動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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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誓旦旦的未來:
我到時候會來PO心得文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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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橋一介:
還真的滿有「情調」啦~但附加優點可能會比較好清洗?
或許廁所內會準備布簾給比較害羞的客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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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noc:
我現在不敢相信「仲介配合」的師傅。
昨天他們找了一位「抓漏師傅」來和我們說「沒有壁癌」,
這位師傅也很妙,他說:
「這面牆為什麼加了一塊夾板在這裡,真的很奇怪~
如果有壁癌的話,把牆打掉重新塗過大概$3000,
可是這塊隔板很貴~差不多要$5000啦~
他怎麼可能會用貴的方式處理~所以這真的很奇怪啊!」
所以,我堂哥和師傅當場快吵起來了~!!
我堂哥有在考慮請仲介配合的這位師傅幫我們打掉,
因為$3000好便宜喔,又可以一探究竟~
(但我們只願意付1/3,也就是$1000)
所以,我們可能還是會請合作過的師傅幫忙,
而且我們也會去現場監工,這樣比較放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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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fsc1906:
應該還是會打掉牆面~看看裡面所埋藏的

我堂哥把這狀況解釋為:
假設今天我手臂受了很嚴重的傷,爛到肉裡面了,我有幾個選擇~
1)擦藥 (表面塗漆)
2)把爛掉的組織割掉,再擦藥(挖開牆面,填平,再粉刷好)
3)直接換一支新的手臂
結果我好像選3)

afs123493 wrote:
重點在你交屋了嗎??...(恕刪)




不過就認知上來講,壁癌是瑕疵,但不是能構成解約的重大瑕疵…只要賣方能在交屋前修復的話,賣方是不算不負責任的。
當然就你買方的立場來說,你是想買到完美無缺的房子,任何一點點的問題都會影響到你的購屋心情,但平心而論…你這樣如果要求解約,是有點不上道的。
不過就壁癌的成因來講,不是漏水就是滲水,這是可以構成解約的條件的,但重點是你要先找到問題的重點。
還有,就內文來講,你堂哥似乎太衝動了一點,你堂哥似乎認為你被仲介騙了買了房子,所以想替你出頭,但在沒有搞清楚狀況前,沒有必要這樣去處理問題。
我並不是說仲介跟賣方沒有責任,而是出了問題就處理問題,一昧地指責並不能解決問題。
先搞清楚問題出在哪再來追究責任歸屬。
至於追到第一任屋主似乎是緩兵之計,畢竟你買房子針對的是賣方,就算第一任屋主沒有告知,那也是第一任屋主跟賣方的問題,跟你和賣方的問題是沒有關係的,你針對的就是賣方跟仲介。